(3)對夫妻間扶助義務免除婚內財產協議中,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不等于不承擔家庭生活開支,在婚內財產協議中,可以約定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由其本人承擔,一、婚內財產協議的法律依據有哪些1、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對于家庭生活的開支,有些是無法預見的,若協議上沒有約定,顯然應由雙方共同承擔,二、簽訂婚內財產協議的注意事項包括哪些1、婚內財產協議三種無用約定(1)財產歸子女很多伴侶在作財產約定時,會考慮日后子女的撫育問題,會約定某一部分的財產歸子女所有,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