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該競業禁止協議未約定補償數額或者給付標準,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此事項協商,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給付補償金,則該協議不對勞動者產生效力,如果該競業禁止協議未約定補償數額或者給付標準,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就此事項協商,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給付補償金,則該協議不對勞動者產生效力,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的期限超過兩年,則超出部分應當認定為無效,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的期限超過兩年,則超出部分應當認定為無效,3、不給勞動者補償用人單位讓勞動者簽訂競業禁止協議,就必須給予勞動者相應的補償,1、協議主體錯誤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企業一方,應是擁有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即必須要有商業秘密的存在,這是實行競業禁止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