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一、交通事故多長時間能鑒定傷殘 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受害人傷殘的,參與《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傷者病情穩定后,可以進行傷殘鑒定,由當事人共同委托鑒定機構,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應該攜帶的材料: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