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肇事方需要知道嗎

導讀:
交通事故處理有人受傷之后,受害者去醫院治療后還需要了解自己傷情程度,在這時候就有需要做一個傷殘鑒定。交通事故受害者做了傷情鑒定拿到了鑒定結果之后,不知道結果要不要給肇事者知道。小編做了有關介紹,你可以看一看。
一、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需要肇事方知道嗎
不用肇事方到場。
無論通何種委托方式,傷者都要提供相關材料。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真實,直接關系到司法鑒定機構是否會受理。材料越充分、完整越有利于司法鑒定機構對傷者的傷情做出公平、公正、合理的傷殘級別。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X片、CT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交通事故傷者身份證或戶口本;<<<<相關推薦:交通事故司法鑒定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基準價大公開
9、傷殘鑒定委托書(若對治療尚未終結或者出院的傷者,因調解需提供鑒定等級而提前做傷殘鑒定的情況,應當在傷殘鑒定委托書中予以說明)。
二、法律規定
公安部《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具有資格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應當向省級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交通事故糾紛律師事務所傷殘鑒定結果是可以給肇事者知道,肇事者知道也不是什么壞事情,對鑒定結果不滿意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