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談戀愛期間,男方在我這里借款15000,沒有寫借條,只有轉賬記錄,現在分手后讓他寫借條不給寫,還打人,語言人生攻擊,上訴可以勝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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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隨時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償還義務,但應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隨時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償還義務,但應當給對方以必要的準備時間,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日期怎么辦對 未約定還款期限 的借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借條沒寫還款日期,借條依然有法律效力,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準備時間,借條沒寫還款日期,借條依然有法律效力,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但應當給對方必要準備時間。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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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陳某提交三張單據,分別是兩張借條和一張收條,具體為&ldquo,陳某主張吳某借款的金額為13萬元,前兩張借條合計6.5萬元,是以若干幾千元不等的存單交付,最后一張收條6.5萬元是當面以現金方式交付后吳某出具收條,而吳某主張借款金額為6.5萬元,即為前兩張借條載明的款項,也認同存單交付的方式,但辯稱最后一張收條指的是收到兩張借條的6.5萬元,而非一筆新的借款,借條 今借人民幣叁萬伍仟圓整,借款期限3個月 2020.3.4&rdquo。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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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此,有借條沒有轉帳記錄進行起訴時需要補足其他證據,并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證明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規定: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的規定,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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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需要指出的是,因贈與在實際履行后原則上不允許撤銷,戀愛期間給付財物、贈與禮物后反悔要求返還的,很可能得不到支持,故&ldquo,520微信紅包&rdquo,這種具有特殊含義的轉賬,通常認定是戀愛期間雙方為表達愛意的贈與,即使分手依法也不得撤銷贈與或要求對方返還,戀愛期間的財物贈與或者日常消費支出,比如&ldquo,戀愛需理智,送禮要理性&rdquo,1、戀愛期間一方自愿贈送給對方未超出日常交往范疇的財物,視為一般性贈與,戀愛關系終止后,贈與方要求返還的,一般不予支持。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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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此,法院審理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應受法律保護,張先生以銀行轉賬方式向劉先生提供借款本金22000元,劉先生以借款人身份向張先生出具借條,雙方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間借貸關系,劉先生應按約定期限履行償還本金的義務,照片顯示,劉先生在借條上載明:他向張先生借款22000元用于公司周轉,因雙方不在一地,故此借條以張先生手機留存照片作為主要法律依據,綜上,法院對張先生的訴訟請求依法予以支持,判決劉先生在判決生效后十五日內償還張先生借款本金22000元及相應逾期利息,此后,張先生多次催討無果,遂于去年6月將劉先生告上了法院,訴請法院判決劉先生償還借款本金及相應利息共計24000余元,之后,劉先生手寫一張借條并進行了拍照,隨即通過微信將借條的照片發送給了張先生,同時,劉先生將自己的常住人口登記卡(或戶口頁)、結婚證、身份證等證件拍照發給張先生,以此證明借條的真實性。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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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他人借錢寫下了借條,但只是將借條拍照發給了債權人。如果發生糾紛,借條電子照片能否作為有效證據?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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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花的錢分手后要不要還戀愛期間通過借貸關系花的錢是需要返還,根據相關規定兩個人之間屬于借貸關系所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即使在戀愛期藝認人之i間你借貸關系,而花的錢也是必須返還的,戀愛期間借的錢分手之后是需要還的,第一戀愛期間通過借貸關系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根據規定兩個人之間屬于借貸關系,所花的錢是需要返還的,即使在戀愛期間戀人之間以借貸關系,而花的錢是也是必須返還的,前男友跟我借的錢,在分手之后應該要回來,假如前任欠你錢,你首先要明白,雙方已經分手了,你們的戀愛關系已經不存在了,應該有意識地、理性地讓對方歸還,這也是理所當然的。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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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賈某與方某確定戀愛關系后,就主動向蘇某提出分手。蘇某拿著票據找到賈某要求還錢,賈某則認為蘇某無理取鬧,兩人發生了激烈的爭吵,雙方在友人的勸說下來到滄浪區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請求調解。調解員表示,蘇某在戀愛期間的購物花費系出于自愿且不屬于定婚彩禮,現蘇某要求返還這些花費于法無據。調解員問賈某此條短信是否她發給蘇某的,賈某承認是她發的,但同時對短信是否能作為借款證據表示疑問。賈某終于答應返還五千元借款,同時表示愿意額外再補償蘇某一千元錢。那么討債無借條等直接證據作支撐該如何處理。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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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超過六成的案件無借條、欠條、還款協議等書面借款憑證,多數案件中原告主張借款關系成立的依據都是各類電子轉賬憑證,而對方往往抗辯涉案款項為贈與或是用于戀愛期間共同消費支出,因涉案金額常常分為數筆甚至數十筆交付,部分款項數額較小或有零有整,不少案件中還涉及相互間錢款往來,故對于是否成立借貸關系、哪些款項在借貸關系范圍內爭議較大,在20件存有借條、欠條、借款協議、還款承諾等書面憑證的案件中,僅有4件明確約定利息。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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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在只有一張借條的情況下,如果能夠提供這些輔助證據,將大大提升訴訟的成功概率,借條就屬于直接證據,朋友之間借貸時,對于出借人而言,應當重視證據的保全,盡可能地與出借人簽訂書面的借款協議,特別是大宗金額的借款,盡量通過銀行轉賬,保留好轉賬憑證。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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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法律分析:借錢給親戚沒有借條好幾年不還,可以催告,收集轉賬、聊天記錄等證據向人民法院提取訴訟,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且借錢后期間3年沒有催告對方還錢,則對方取得抗辯權,我方可能敗訴,借錢給親戚沒有借條好幾年不還怎么辦法律分析:借錢沒有借條,對方不還錢的,可以收集證據到法院起訴,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通過借貸雙方就借款溝通的短信記錄、微信或其他聊天軟件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借款關系的存在。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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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戀愛期間,徐某因家中急需買房,向喬某借款30萬元。一年后,兩人分手,喬某要求徐某償還30萬元借款,徐某拒絕。法院審理過程中,發現喬某除了一張30萬元的銀行轉款憑證,再無其他證據,遂告知喬某現有證據無法證明其與徐某之間存在借貸關系,并詢問其是否變更訴訟請求,喬某堅持要求按照雙方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來主張權利。由于喬某無法提供徐某出具的借條或者與徐某簽訂的借款合同等證據來證明二人之間存在借貸關系,法院判決喬某敗訴是合理的。喬某只需證明有給徐某轉款的行為即可,而徐某卻要證明自己有取得這筆錢的合法根據,否則,就要承擔敗訴后果。那么沒有借條、合同僅有轉款憑證不能主張借貸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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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錢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可以收集除了借條之外的其他證明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在證據充足的情形下可以直接要求對方還款,不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法律分析:只有轉賬記錄沒有借條可以起訴要求對方還款,但是只有一個記錄是很難取得勝訴,需要其他佐證才能有把握取得勝訴,如果雙方之間不僅有轉賬記錄,還包括雙方的轉款交流記錄,則可以從聊天記錄中闡明貸款關系的存在,沒有借條只有轉賬記錄怎么辦法律分析:可以起訴,可以通過你的主張以及銀行轉款記錄來認定是借款關系,當然如果能提供借條更好。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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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朋友欠我錢不還怎么起訴沒有欠條1、二是協商不成,向匯款銀行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向銀行調取匯款憑證,要求對方還款,沒有借條,可以收集好以下證據:(1)借過錢的證據: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證,協商不成的,債權人可以收集好向債務人轉款的銀行憑證、微信支付憑證、借款時的錄音錄像等證據,寫好起訴狀,向債務人所在地或者簽訂欠條的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3、欠條或借條只是作為證據存在,并不是起訴的必要條件,沒有欠條并不影響當事人向法院起訴,借錢給別人沒有借條怎么辦1、如果把錢借給別人沒有借條,可以考慮以下幾種方式:口頭證據:如果有其他人作證,證明錢是借給了對方,可以作為口頭證據,2、法律分析:借錢沒有借條可以提供其他借過錢的證據。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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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訴訟中,劉某提交了韓某出具的借條一張,但該借條明顯具有裁剪痕跡且未有落款時間,在韓某提交載有雙方結算內容及時間的欠條予以反駁的情況下,劉某應承擔繼續舉證證明案涉借貸關系存續的責任,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劉某雖然提供了韓某出具的借條一張,但該借條沒有注明出具時間且明顯具有裁剪痕跡,在韓某提供了劉某出具的載有雙方債務結算內容及時間的欠條予以反駁的情況下,該筆借款是否仍然存續存在兩種可能,即如果借條出具在欠條之前,則該借條有較大可能已作廢。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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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以戀愛名義讓女方花費80余萬元,歷經7年今天圓滿解決,客戶滿意的在澳大利亞喝了一瓶??祝賀的時光??????
【天用案例】以戀愛的名義借錢千萬注意!別被騙財又騙色!有人說“你的寬容就是對方放縱的理由”,上次的借款還沒有還一分錢,隨后,一次又一次的借錢理由向小麗撲面而來,微信支付、支付寶轉賬等多筆記錄,合計有20多萬元。為了所謂的“面子”,小麗內心也很掙扎,但還是不得不借給小李錢,但每每提及還錢的時間,小李都是一堆借口,“過幾天就還給你、生意賺錢了肯定還你、等我出差回來就還錢......” 這些搪塞的理由小麗都聽了無數遍,碰到小李這種近似耍無賴的行為,她雖然氣急敗壞,但也是無計可施。頻繁的爭吵和小李的言而無信,讓小麗失望透頂,兩人的感情也逐漸走向分手的邊緣。 有一天下班后,小麗給小李發微信,忽然發現信息發不過去,顯示自己已不是對方好友!小麗心里咯噔一下,她頓時感覺不妙,趕緊撥打了電話,那頭卻傳來“您撥打的電話無法接通......”的聲音。 這時,小麗頓時原地慌亂,那個曾經口口聲聲說要陪伴自己一輩子的人,居然借完錢就“失蹤了”!自己難道真的是被騙了嗎?她感到沮喪和絕望,覺得自己陷入了一個無法解脫的困境,這事也不敢向父母和朋友訴說,只有獨自默默忍受。 電話打了半個月,仍然是無法接通。小麗感到非常無助,內心痛苦至極,一方面覺得自己感情受騙,另一方面她不知道如何才能要回自己辛辛苦苦賺來的錢。 難道這借出去的20萬元真的要打水漂?怎么才能找到對方要回錢呢?在痛苦的掙扎中,小麗沒有放棄,她決定尋求法律的幫助,隨后委托北京天用律所幫助要回借款。 天用律所專案組核實事實、分析案情后,出具了“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并立即開展行動。本案是一起因分手而引起的借貸糾紛,雖然對方給打了欠條,但一直拖延支付借款。天用律師以聯系到對方父親作為突破口,僅用3個月,成功和解、案結事了,幫助當事人成功收回欠款! 當事人對天用律所專業實力和高效辦案非常認可,贈送了錦旗表達感謝!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元甲案例】丈夫婚內給網戀女友轉賬200萬,是借款還是贈與?妻子有權要回嗎? 2008年,汪女士與薛先生在相愛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愛容易相處難,十幾年的婚姻生活磨滅了曾經濃烈的愛,他們的感情也逐漸變得疏遠起來。近幾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漸迷戀網絡游戲。2021年,薛先生在機緣巧合之下在網上認識了一位開朗活潑、溫柔體貼、年輕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為化名)。兩人志趣相投、相談甚歡,有一種一見如故的感覺,后二人迅速發展成戀人關系。在戀愛期間,薛先生陸續給丹丹轉賬合計100萬元。在交往了2個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沒有拒絕,且表示自愿與薛先生繼續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項。因為之前薛先生已經向丹丹轉賬100萬元,眼下手里沒有款項,丹丹就介紹貸款公司給薛先生,薛先生貸出款項再次轉給丹丹使用。對丹丹持續索要款項的行為,薛先生感覺就像跌入了無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絕了丹丹的無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挾,薛先生擔心東窗事發,無奈又再次轉款,轉款同時并附言讓丹丹還款。面對丹丹的不斷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計向其轉賬合計200萬元。 無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額的貸款讓薛先生無力承擔、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對自己不斷懷疑與追問。紙終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動向汪女士坦白出軌及轉款的事情。汪女士聽到后如同晴天霹靂,情緒反應很大,一頓情緒發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靜下來,面對丈夫的懺悔與道歉,她選擇了寬容與原諒。現在最重要的問題是如何將轉給第三者的200萬元款項要回來!汪女士多次與丹丹聯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條并盡快還款。丹丹不但沒有對汪女士的身份忌憚和不安,反而非常囂張,表示“是薛先生隱瞞已婚事實,欺騙了自己,對200萬元的借款數額不認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項是兩個人共同生活的花銷”,拒絕還款。 財產保全 • 要回200萬 面對丹丹無理辯三分的態度,汪女士決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幫助自己維權,但就轉款性質是借款還是贈與有爭議。根據案情核實,元甲律師通過證據資料核實確認薛先生與丹丹之間沒有借貸合意,轉款屬于贈與,且違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師積極推進案件,對此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申請法院將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凍結,后案件很快開庭。庭審中,丹丹辨稱薛先生1萬元以上轉賬是借款,1萬元以下款項在戀愛期間已花完,不同意償還。元甲律師對此觀點進行有力駁回,并闡述我方的證據事實與法律依據。案件歷經4次開庭,期間,元甲律師為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懈努力!最終法院認可了款項屬于贈與的主張,判決丹丹向汪女士還款200萬元,汪女士全部訴求得到支持!
借錢沒有寫借條的處理辦法具體如下: 1、讓借錢的人補充打借條。 如果借錢的人承認有借錢的時候,而是現在沒有錢還或者是有錢不想還,在這個時候,就要求對方補充打一份借條,把借錢的事情固定下來,這樣以后要是打官司就有了證據。 2、通過聊天等社交工具,讓對方承認借錢的事。 在遇到對方耍賴的時候,可以以退為進稱愿意給對方寬限,通過手機通話錄音或者保留聊天短信的形式,讓對方承認又借錢的事情。 3、找知情人證實借錢的事。 借錢的時候有人在場,沒有打借條相對要好辦一些;借錢的時候沒有人在場,可以通過對方使用借款的知情人來找證據,比如說對方使用借款時,向別人說從自己那里借過錢,這一塊的證人還是比較難找的,因為基本都是借款人的利害關系人。 4、有證據可以到法院打官司。 對方借款沒有借條又不還錢的最終合法的處理途徑就是到法院去打官司,在有證據的情況下,要及時起訴到法院,要求對方還錢。 諸如借條、轉賬記錄等都是可以證明債務關系確實存在的證據,現實生活之中,出借人可能僅有借條、或者是僅有轉賬記錄,對于這些出借人只持有單一證據的情形,對維護自己的財產權益無疑是不利的,收集其他作證債務關系存在的證據是較為保險的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