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多長時間能鑒定傷殘

導讀:
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人員傷亡的,肇事者承擔主要以上責任,就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擔刑事責任。而肇事者還要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那么交通事故什么時候能鑒定傷殘?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交通事故多長時間能鑒定傷殘
發生交通事故后,造成受害人傷殘的,參與《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傷者病情穩定后,可以進行傷殘鑒定,由當事人共同委托鑒定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九十二條因確定損害賠償的數額,需要進行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各方當事人協商確定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但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
當事人委托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
二、交通事故如何申請傷殘鑒定
到處理交通事故的部門遞傷殘鑒定申請書,憑申請書獲取此交管部門的相關法律文書,拿此文書(一定是簽字蓋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鑒定機構做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應該攜帶的材料:
1、被評定人應攜帶加蓋辦案單位公章和辦案人簽字的傷殘評定申請書;
2、攜帶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檢查結果以及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CT、X片及診斷報告;
3、從治療醫院借閱有關手術病歷和檢查記錄;
4、對被撫養人的勞動能力進行評定時,還應攜帶評定人的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5、評定時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定的并發癥治療終結為準,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的,在申請書中說明;
6、評定者需要親自接受檢查并繳納規定的評定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