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養費給付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一、撫養費給付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同時《婚姻法》第21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根據以上規定,子女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婚姻法》解釋(一)第20條規定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三、撫養費的給付期限 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