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推薦:2019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大公開 保險公司理賠多少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以上知識就是交通事故法律專題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穿拖鞋開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并不是保險公司免責的情形,所以保險公司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穿拖鞋開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并不是保險公司免責的情形,所以保險公司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