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鑒定 1、實行當面鑒定制度,由市勞鑒辦通知被鑒定人到指定地點、接受鑒定組專家的臨床診察和鑒定,被鑒定人必須隨帶X光片、CT片、各種檢查報告單等備查,3、市勞鑒辦認為必要時,可在專家鑒定后的7日內組織核查或社會調查,到被鑒定人單位、居住地或醫院進行調查、核實情況,二、鑒定結果 1、鑒定結果在鑒定后的7日內作出,并由市勞鑒辦通知被鑒定人單位、被鑒定人本人領 2、依據國家標準(GB/T16180—1996)《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鑒定結果分10個等級,其中傷殘1—4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傷殘5—6級為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傷殘7—10級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四、復查鑒定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職工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傷殘等級鑒定流程首先進行組織鑒定,實行當面鑒定制度,其次七日后出鑒定結果,再重新鑒定,最后復查鑒定,傷殘等級鑒定流程 首先進行組織鑒定,實行當面鑒定制度,其次七日后出鑒定結果,再重新鑒定,最后復查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