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法律法規 一、《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傷致殘的話可以要求殘疾賠償金,但傷殘等級必須要經過工傷鑒定才能確認,工傷員工完成傷殘等級鑒定以后,鑒定機構一般會在15個工作日完成審核,拿出鑒定結果,員工在拿到傷殘等級報告以后,就可以向社保所在地的工傷醫療保險機構申報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償金,工傷醫療保險機構在收到完整齊全的資料以后,會在7個工作日完成一次性傷殘補償金的制表,上報,審批手續,然后將支付報告遞交到社保中心的財務部門進行支付,單位、個人都沒有不同意見的情況下,如果認定為工傷后,經過醫療治療后,實際沒有影響肢體功能障礙,達不到傷殘標準,則可以不用做鑒定,認定工傷后不一定要做傷殘鑒定,這筆錢將支付到單位帳戶上,不過是有指定名字(公司工傷員工)和支付憑證,(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