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鑒定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不得受理 1、委托事項超出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的 2、鑒定材料不真實、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 3、鑒定事項的用途不合法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 4、鑒定要求不符合司法鑒定執業規則或者相關鑒定技術規范的 5、鑒定要求超出本機構技術條件和鑒定能力的 6、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情形的,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托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托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可以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鑒定委托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鑒定委托的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委托人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鑒定事項的委托可以與委托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司法鑒定協議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委托人和司法鑒定機構的基本情況 2、委托鑒定的事項及用途 3、委托鑒定的要求 4、委托鑒定事項涉及的案件的簡要情況 5、委托人提供的鑒定材料的目錄和數量 6、鑒定過程中雙方的權利、義務 7、鑒定費用及收取方式 8、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一、司法鑒定機構受理傷殘鑒定 司法鑒定機構收到委托應當對委托的鑒定事項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務范圍委托鑒定事項的用途及鑒定要求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委托應當予以受理,二、司法鑒定協議書 司法鑒定機構決定受理鑒定委托的應當與委托人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