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可以提前幾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如果是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口頭形式等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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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如果是試用期期間,只要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口頭形式等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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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為了保護勞動者的權利,穩定勞動關系,也為了保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在培訓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長于勞動合同的期限時,如果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滿時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視為勞動合同的期限已經當事人協商變更,自動延長至服務期屆滿,不論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合同,如果雙方對解除合同的違約責任有約定的,適用本書問答篇第71問“如何約定培訓費及其違約賠償責任”的規定。如果雙方當事人在培訓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或賠償事項,或者勞動者享受的是用人單位必要的勞動技能的培訓,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對于用人單位提出的賠償請求應不予支持。那么培訓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長于勞動合同的期限時,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滿時提出解除合同是否屬違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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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擔責任嗎?考慮到對方提供的條件遠比自己現在的待遇優越,鄭海于2月14日向原網絡公司提出要解除勞動合同。在遭到公司拒絕后,鄭海于2月15日離開原公司,并于當日到上述的另一家網絡公司報到,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后認為:鄭海單方面解除合同的行為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對原網絡公司遭受的損失予以賠償。新的《勞動合同法》也規定,勞動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否則,給單位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那么勞動者單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擔責任嗎?(全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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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我國勞動法實務中,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解除是大家廣為關心的事項,勞動者怎樣可以主動行使值得大家思考和關注。勞動者可以主動行使解除權的情形,我們細分為三種,一種為勞動者的辭職權和另一種特別解除權,此外還有一種協議解除。我們把除協議解除之外的勞動者解除權統稱為法定解除權,協議解除被稱為合意解除。法定解除權簡而言之,就是法律、法規賦予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勞動者的法定解除權屬于一種形成權,雖然勞動合同屬于雙務合同,但法定解除權是勞動者享有的擇業權派生出來的權利,勞動者有權讓渡自己的勞動權利,也有權收回自己的勞動權利。而協議解除,是雙方達成解除一致,而終止雙方間的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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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用人單位有義務為勞動者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包括向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轉移個人人事檔案等。原勞動部、國家檔案局在《企業職工檔案管理工作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企業職工調動、辭職、解除勞動合同或被開除、辭退等,應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部門。那么勞動合同解除后,用人單位扣留或拒絕轉遞勞動者的個人檔案合法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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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雖未提供正常勞動,但由于未提供正常勞動是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所造成的,而非勞動者的故意或過失,故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決定被裁決撤銷或者判決無效的,應當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其工資標準為勞動者本人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應當全部退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那么用人單位應否支付勞動者在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期間的工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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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三十日期滿后勞動者應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否則,該預告行為不能發生預期的法律后果。勞動者依法或依約支付賠償金或違約金的責任不能免除。那么一般情況下勞動者行使勞動合同解除權應履行什么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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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李先生認為企業不能與其終止勞動關系。按照規定企業還應發放本人傷殘津貼,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過審理后認為,李先生發生工傷并鑒定為因工傷殘六級,在李先生本人不同意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情況下,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保留與李先生的勞動關系,不能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那么能否和因工傷殘的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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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上述部門規章中“于《國家賠償法》實施以前被判犯罪,后經司法機關改判無罪”的理解,應指的是勞動者被判犯罪,后經司法機關改判無罪的行為均發生于《國家賠償法》實施以前。立法對《國家賠償法》實施以后被錯判的情形未有規定,我們認為,企業應恢復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恢復其原工資待遇,或根據實際情況與勞動者協商變更原勞動合同的內容。至于勞動者因被錯誤判決而造成的在押期間收入損失應當屬于國家賠償的內容,不應再由企業負擔。那么如何處理勞動者被錯判宣告無罪釋放后原已解除的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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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原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查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其他能證明該職工與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系的憑證,方可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嚴格按照這一規定執行,來避免招用未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及因此而承擔連帶責任的情況。那么用人單位應如何避免招用未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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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海貿易公司的人事部門以沒有先例為由拒絕了李燦的要求,并認為李燦是無理取鬧。在唐某的支持下,李燦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中海貿易公司支付3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給這一問題提供了一個具體的答案,認為除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因為勞動期限屆滿而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該按照法律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他工作的年限,可以獲得3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那么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應否支付勞動者補償金?(全文)。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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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辭職自由是勞動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勞動者解除未到期的勞動合同只需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能以特別約定排除或限制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解除權。那么排除或限制勞動者勞動合同解除權的條款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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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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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李先生認為企業不能與其終止勞動關系。按照規定企業還應發放本人傷殘津貼,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經過審理后認為,李先生發生工傷并鑒定為因工傷殘六級,在李先生本人不同意與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情況下,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保留與李先生的勞動關系,不能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那么企業與傷殘勞動者能否解除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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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者可以通過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依法單方面行使合同的解除權等方式來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其中,如果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等,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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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單位不承認存在勞動關系,不配合辦理工傷程序,怎么辦?元甲律所專業處理,勞動仲裁委已成功確認勞動關系,賠償事宜正在順利進行中!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戀愛期間,情侶相互贈送財物,受贈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的規定,雙方成立贈與合同。在對戀愛期間財物來往關系性質進行判定時,主要取決于雙方當時的意思表示,通過往來金額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經濟能力等事實因素進行判定。一般贈與情況下,財產一旦交付或者轉移登記,贈與合同即生效,在無法定撤銷權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贈人返還。彩禮相較于一般贈與,贈與的金額超出表達愛意、增進情感一般性贈與金額的范疇,屬于非生活必須消費且金額較大,且以結婚為目的,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實際上在贈與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條件,一旦雙方無法締結婚姻,受贈人應返還受贈的財物。至于具體金額,可以結合雙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時間長短、彩禮的使用情況、雙方是否存在過錯及給付一方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團隊為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咨詢。
曾經炙手可熱的教培行業,在“雙減”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項目投資人剛剛交費,還沒來得及開展業務,就被狠狠“潑了一盆冷水”,這種情況下,加盟費還能退嗎? 1加盟培訓機構遇難題 步入退休年齡的張阿姨一直非常熱愛教育行業,想著正好利用退休時間做一些自己喜歡的事情。與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張阿姨計劃開展課外培訓班,女兒劉女士對母親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張阿姨與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簽訂《***美術中心特許經營協議書》及《補充協議書》,約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權張阿姨在約定期限內使用其經營資源在天津市某市區經營所許可的業務。張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許經營費15萬元、兩年特許權使用費共4萬元,另支付培生項目定金1000元。但協議簽訂后沒多久,2020年全國疫情暴發,線下培訓班紛紛關門停業,行業勢頭不斷下滑。而此時,張阿姨多次與項目負責人電話、微信溝通開業地點,教育有限公司始終未能確定張阿姨的經營場所位置,導致張阿姨無法按照協議約定正常經營。 2創業選擇行業至關重要 屋漏偏逢連夜雨,疫情還未完全散去,國家又在2021年突然發布“雙減”政策,根據相關政策規定,張阿姨無法取得開辦運營加盟分中心所需的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等。培訓班未開業就“涼涼”,張阿姨心里也開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發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總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復說會安排人員聯系,但一直沒有解除合同,也沒有給張阿姨退費,就這樣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時間里,此事就成了張阿姨的心病。為了減輕張阿姨的焦慮與無助,女兒劉女士主動承擔解決問題的重任,積極幫助母親尋求法律幫助。 3解決退費同時解決情緒問題 在2022年2月,劉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幫助母親要回費用。天用律師仔細研究資料后,發現張阿姨與教育有限公司簽署的協議中,有多個條款對我方當事人來說十分不利。與劉女士溝通情況后,她有點想要放棄,對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師鼓勵她說:“毛主席曾說過,做最壞的打算,盡最大的努力。我們一定會全力爭取,勝利的希望還是有的!你不信我,還不信毛主席嗎?”天用律師的一番話點醒了劉女士,也激勵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風險的,但要相信律師的專業能力,積極配合、共同努力,才能獲得勝利。資料準備、立案程序在有序進行中,而在此期間,劉女士非常焦慮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慮一方面來自母親對于本案的各種擔憂與喋喋不休地嘮叨,另一方面自己處于離婚狀態,獨自撫養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撫養費,導致自己養育孩子經濟壓力非常大。兩方面的心理壓力使劉女士憂思過度,陷入輕微抑郁的狀態。她頻繁給天用律師發微信訴苦,言語間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難了,活著沒意思……”這種危險的信號。天用律師在辦案的同時,總是抽出空閑時間對劉女士給予暖心安慰和耐心開導,甚至在劉女士心情極度消極的時候,天用律師特意到劉女士所在地見面溝通。“你是女兒,也是母親,要擔負起家庭的責任,不能這樣消極下去!面對困難也要堅強起來,給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好榜樣!”......或許是天用律師的真誠解開了劉女士的心結,在精神上極大鼓舞了她,自此與她溝通案件情況,很明顯看出她比之前變得樂觀與積極。終于迎來了開庭的日子,劉女士與天用律師一同參加了庭審。天用律師在庭審中表明,自協議簽訂后,因教育有限公司無法確定我方當事人的經營場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許經營資質是簽署特許經營協議書的基礎,但教育有限公司無相關資質及因“雙減”政策落地后無法辦理辦學許可證及營業執照,致使雙方之間簽訂的《協議書》目的無法實現,所以教育有限公司應將相關費用退還給我方當事人。面對天用律師舉證的協議、信息查詢樣本、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錄音等十幾項證據,法官十分認可,一審判決雙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還張阿姨全部費用。 4是律師也是人生導師 在困難與挑戰面前,天用律師表現出專業與不屈,最終獲得了勝訴! 天用律師不僅解決了張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難題,同時也給了她們母女精神上的激勵與振奮,讓她們看到了生活充滿陽光與美好的一面!張阿姨與劉女士特意為天用律師送來一面錦旗!律師的職責不僅是解決法律難題,更是對當事人的一種人生救贖!后續張阿姨又把自己親戚遇到的法律難題委托給天用律所,這就是專業與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