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突然離職公司應怎樣解除勞動關系

導讀: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回復:職工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按單位規章制度處理。《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那么員工突然離職公司應怎樣解除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回復:職工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按單位規章制度處理。《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關于員工突然離職公司應怎樣解除勞動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回復:職工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按單位規章制度處理。
《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