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擔任條件是什么

導讀:
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及其他屬于業主大會所有的財物移交給業主委員會。那么業主委員會成員的擔任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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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業主大會規程》,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業主
2、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公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
4、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具有社會公信力
5、具有一定組織能力
6、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業主委員會委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業主大會會議通過,其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
1、因物業轉讓、滅失等原因不再是業主的
2、無故缺席業主委員會會議連續三次以上的
3、因疾病等原因喪失履行職責能力的
4、有犯罪行為的
5、以書面形式向業主大會提出辭呈的
6、拒不履行業主義務的
7、其他原因不宜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的。業主委員會委員資格終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檔案資料、印章及其他屬于業主大會所有的財物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