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是否為適格的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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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后,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六)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那么物業起訴業主訴訟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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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如果劉先生封閉陽臺只違反了《業主公約》而沒有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物業服務合同》,那么,劉先生就只能向其他業主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應當向物業管理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物業公司不能以原告的身份來起訴劉先生。但是,如果《業主公約》里授權物業公司可以對違反《業主公約》的業主提起訴訟的話,我認為物業公司可以基于這種授權而具備原告資格。那么業主違反公約封閉陽臺,物業公司能否作為原告起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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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但是,業主在不按時繳納物業費,只要被起訴的,下面為大家詳細介紹:小區業主不交物業費被起訴怎么辦?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支付物業費,拖欠物業費拒不繳納的,物業服務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支付。否則,物業勝訴后,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物業公司作為原告的訴訟請求一般有3項:1、要求被告支付所欠的物業費;2、要求被告支付滯納金;3、要求被告支付訴訟費。所以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也不能違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的制約。那么小區業主不交物業費被起訴怎么辦?。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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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2005年1月26 日,易鑫花園小區業主大會決議,授權易鑫花園業委會就開發商未按約定向全體業主移交“公用停車庫”等設施事項起訴。綜上,易鑫花園業委會認為,二被告將本應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用停車庫”改建為私家車庫予以發售,屬于擅自處分屬于易鑫花園業委會的財產,既構成違約又侵犯了易鑫花園業委會的財產所有權。據此,易鑫花園業委會有權要求二被告賠償損失。為保護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免受不法侵害,易鑫花園業委會現依法提起訴訟,懇請人民法院依法判決二被告向原告易鑫花園業委會賠償損失609050元。那么業主委員會能否代替業主維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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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建筑物區分所有權司法解釋征求意見稿對《物權法》的相關規定做出了補充,明確規定了業主大會的原告主體資格,但正式通過的司法解釋則取消了該條內容。將來有權機關應當承認業主大會的訴訟主體資格,允許其以“其他組織”的身份參與訴訟,有關業主共同權益的生效裁判,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其訴訟后果歸屬于全體業主。由于實踐中業主大會或者業委會為了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而參與訴訟的案件時有發生,法院必須對其訴訟主體資格做出統一的判斷才能保持司法裁判標準的一致。那么論業主大會的訴訟主體資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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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六)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并于結案后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那么物業起訴業主的庭審程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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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胡先生接到催天下合作律師事務所的催告函后,未予以理睬,仍拒絕付款,結果在向某銀行申請貸款時被查詢出其被催收的事實繼而其貸款申請被拒絕。胡先生憤而向法院提起訴訟認為物業公司和催天下違法催收,應對其不能貸款的損失負責,近日,法院宣判了經過審理,江北區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26日判決駁回原告胡先生的全部訴訟請求。物業費收繳是物業公司長久以來難以解決的痛點,欠費普遍、欠費額度小、回款率低,該問題不能有效解決,嚴重影響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繼而又會影響業主的利益;如此惡性循環,最終雙方都是受害者。那么欠物業費影響貸款,責任誰來擔?法院:業主自負,催天下無責、不違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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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什么是當事人適格當事人的適格簡單來說就是和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主體資格。因此法院是不予受理不具備原告主體資格而提出的訴訟的?!爱斒氯诉m格”是指當事人在某一特定的案件中有資格成為原告或被告在法院提起訴訟或應訴并由此受人民法院所做判決的約束。以這一標準為基礎只要是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提起以這一民事法律關系或民事權利為訴訟標的訴訟通常作為當事人就是適格的。那么什么是當事人適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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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國法院網訊 9月19日上午九時,業主陳女士狀告小區物業及開發商,索要公共車庫收益一案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酒仙橋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據悉,本案是朝陽法院物權法實施后,受理的首例業主索要公共車庫收益的案件?,F原告訴至法院,要求金致達公司支付自2003年1月至2007年11月,因占用原告公攤面積從事車庫出租所產生的收益24000元;要求二被告按每月400元的標準,支付自2007年11月至2008年9月30日間一個車位的出租收益。”盛昌鑫鼎物業公司則表示,他們是受金致達公司委托來管理車庫。該公司表示,車庫是歸金致達公司所有,并非業主所有。那么北京首例業主索要公共車庫收益案開庭。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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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繼承人享有法律賦予權利的同時,經常發生將作為一個整體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分割開,對債務人以欠債人已死亡等種種借口拒絕履行清償義務。債務人死亡后,已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喪失民事主體資格。起訴時,原告將死亡的債務人列為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依法通知原告變更適格的主體,原告拒絕變更的,依法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有繼承權的繼承人同時又是遺產管理人的,應是債務人死亡案件的被告。那么債務人死亡案件中適格被告的確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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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據此,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作為被告,但原告僅限于合法權益受到前者決議侵害的業主;同時,合法權益受到前者決議侵害的業主以外的第三人能否以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為被告提起訴訟,業主大會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應訴,以及業主大會能否以自己的名義、為了全體業主的利益而作為原告向第三人提起訴訟,等等,《物權法》均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該條明確規定了業主大會和業委會的訴訟主體資格,對《物權法》所未能明確規定的內容做出了較為詳細的規定。遺憾的是,正式公布的《區分所有權解釋》刪除了其征求意見稿中關于業主大會訴訟主體資格的規定。那么業主大會的訴訟主體資格。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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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人住后不久,王某發現被告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己方樓房的東側繼續修建隸屬同一小區的5號樓.該幢樓的建造將會給自己房屋的采光造成嚴重妨害。為此,王某和其他業主多次找開發商交涉,要求開發商停止侵害其采光權。王某認為,被告的建設行為致使其應有的采光權受到嚴重損害。原告提出的房屋貶值等損失因無法提供證據予以證實其受損害程度.法院不予支持。據此.法院判決如下:一、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被告某房地產開發公司一次性賠償原告王某經濟損失32230元。案件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那么以案說法:業主如何維護自身享有的采光權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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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死亡其債務的被告是誰可以將數個繼承人中一部分列為被告。債務人死亡案件有其特殊性,應重點審查被告的主體資格是否適格,適格的是否都參加了訴訟。因為有明確的被告是起訴四個必備的實質要件之一,原告起訴,必須指明具體的被告,明確指出告誰,誰侵害了其合法權益或者與其發生爭議。債務人死亡案件牽涉到繼承人,受人、繼承參與人和他們相互之間以及他們與原告(債權人)、集體組織、其他公民之間發生的析產、遺產管理、清償債務、繼承、遺贈等權利義務關系。(一)原告起訴時,在訴狀中將死亡的債務人列為被告的處理。那么債務人死亡其債務適格的被告是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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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歧 摩托車丟失誰是物管合同適格訴訟主體,有兩種意見。第一種觀點認為原告是適格的訴訟主體。原告作為小區的業主,其停放在小區的摩托車丟失,原告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賠償其損失。鑒于其主張的訴訟請求證據不足,應駁回其訴訟請求。在本案的物業管理合同糾紛中,與開發商有合同關系的只有作為業主的姚某本人,車主某林業有限公司與開發商沒有合同關系, 因此只有業主姚某才是適格的原告,可以據其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車主某林業有限公司不是合同當事人,無權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那么小區丟車誰是物管合同糾紛適格訴訟主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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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債務人死亡案件中適格被告要如何認定具體訴訟中適格的被告是誰,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債務人死亡后,已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喪失民事主體資格。起訴時,原告將死亡的債務人列為被告的,人民法院應依法通知原告變更適格的主體,原告拒絕變更的,依法裁定駁回原告的起訴。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沒有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參加訴訟的規定,通知享有繼承權的其他繼承人作為被告參加訴訟。存有遺產的遺產保管人為本案被告。債權人在被指定的遺產管理人拒絕清償債務時,可以將遺產管理人為被告提起訴訟。那么債務人死亡案件中適格被告要如何認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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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原告,七個被告 開庭五次 終于把客戶的200萬工程款贏回來了??????????
??【工程款追討大逆襲!天用律所:專治“賴賬”不服!】?? 原告:中鐵否認合同關系? 天用天團:證據糊臉,請開始你的表演!?? 戰報速遞: ?? 218萬工程款 成功追回! ?? 業主單位連帶責任鎖死,想跑?沒門!?? ?? 被告:從“死不認賬”到“秒簽調解”,只需一場天用暴擊! 對方內心OS: “這律所是開了‘證據外掛’嗎?怎么每句話都被錘爆!”
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