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為何拒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應回歸服務本色

導讀:
近來,同學沈某頻頻接到小區物業公司的催款電話,催促他趕快交今年的物業費。沈某明確告知,不是不交,只要物業公司答復他提出的幾個問題,他會馬上交清欠費。其實,沈某的問題并沒給物業公司出難題,無非是知情權的獲取及協商解決分歧的訴求。但物業公司完全不予理睬,款照催,錢照收,根本不把沈某的意見當回事。此次物業公司的強硬態度讓沈某下定決心,一定要討個公道,哪怕對簿公堂。因此,當務之急是物業公司回歸服務本色,明確自身角色定位。《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那么業主為何拒交物業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來,同學沈某頻頻接到小區物業公司的催款電話,催促他趕快交今年的物業費。沈某明確告知,不是不交,只要物業公司答復他提出的幾個問題,他會馬上交清欠費。其實,沈某的問題并沒給物業公司出難題,無非是知情權的獲取及協商解決分歧的訴求。但物業公司完全不予理睬,款照催,錢照收,根本不把沈某的意見當回事。此次物業公司的強硬態度讓沈某下定決心,一定要討個公道,哪怕對簿公堂。因此,當務之急是物業公司回歸服務本色,明確自身角色定位。《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關于業主為何拒交物業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來,同學沈某頻頻接到小區物業公司的催款電話,催促他趕快交今年的物業費。沈某明確告知,不是不交,只要物業公司答復他提出的幾個問題,他會馬上交清欠費。
沈某想知道,物業公司收取的費用是如何開支使用的?為何從不依法公開物業費的使用情況?沈某想問問,物業公司占用業主公共空間開展經營活動為何既不事先告知,也不公開盈虧情況,更不與業主分享經營收益?沈某想了解,他因工作性質每年有一半時間常駐外地,不享受物業提供的清潔、綠化、設備維護、車輛看管等多項服務,為何不能本著協商的原則適當減免物業費?
其實,沈某的問題并沒給物業公司出難題,無非是知情權的獲取及協商解決分歧的訴求。但物業公司完全不予理睬,款照催,錢照收,根本不把沈某的意見當回事。以往,沈某寄希望于企業自律,一邊保留意見一邊繳納物業費。此次物業公司的強硬態度讓沈某下定決心,一定要討個公道,哪怕對簿公堂。
自從有商品房那一天起,業主與物業公司的糾紛就從未中斷過,只是由于房價上漲過快,大家對房價的關注度超過了物業費,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其中的矛盾和問題。盡管2003年就出臺了《物業管理條例》,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但問題一直沒得到根本解決。一項調查顯示,96%的業主從未看到過物業公司收支情況公示,80%的業主認為物業費交得不值,60%的人曾經拒交物業費。可見問題的普遍性與嚴重程度。
盡管不少物業公司以業主不交物業費為由,說自己微利甚至虧本運營。實際上,小區許多公共區域被物業公司用來牟利。同時還在物業費之外,收取維修上門費、門禁卡押金、存車管理費等。在他們看來,物業管理就是收費,完全忽略了服務的本職所在。難怪沈某家的門把手上幾乎天天插著小廣告,上門推銷者也不時光顧。
因此,當務之急是物業公司回歸服務本色,明確自身角色定位。長期以來,許多物業公司習慣于以管理者自居,服務意識淡薄,凡事單方決定,一紙通告了事,全不顧業主的知情權、選擇權。收費對應著服務,服務好不好,接受服務者有權評價并提出改進要求,對不合理的收費,也有權提出異議。物業公司怎能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服務的改進要靠市場競爭的推動。但現實中,物業公司往往由開發商指定,業主即便不滿意,也沒有正規渠道選擇服務質量好的企業,常常換得一撥不如一撥。這些年,商品房建設速度持續快速增長,高服務質量的物業公司卻未同步增長,少數確實令業主滿意的物業公司由于企業規模所限,無法擴大服務范圍。再加上服務市場信息不對稱,物業服務 “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隨之出現,大量不重服務與信譽的公司混跡市場,業主只得以不菲的價格被迫接受并不滿意的服務。
監管缺失也是物業服務不能實現優勝劣汰的重要因素。《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縣級以上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加強對物業服務收費的監督。但實際上物業管理長期處于無人監管的狀況,一定程度上放縱了物業公司的侵權行為。希望有關部門關注“沈某們”的訴求,加大力度監督懲戒無良企業,還物業服務市場以有序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