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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地役權人的權利地役權人的權利可分為積極權利和消極權利1、積極權利即對供役地的利用權。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設并維持水渠是占有狀態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狀態的利用。當供役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第人妨礙地役權人實施必要的利用行為時該地役權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禁止妨礙通風、禁止妨礙采光、禁止工程作業等都是消極的權利。地役權人行使權利時應當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盡可能避免損害的發生。因行使地役權而不得不造成損害的應本著公平原則給予適當的補償。那么地役權人的權利。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黃東潔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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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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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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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地役權從屬性的規定如下: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一并轉讓,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并轉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第三百七十九條 土地上已經設立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未經用益物權人同意,土地所有權人不得設立地役權。第三百八十條 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一并轉讓,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一條 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并轉讓。第三百八十二條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第三百八十三條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地役權對受讓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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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地役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1、通過合同約定。地役權主要涉及兩個不動產權利之間的關系需要經雙方協商約定。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無需登記。雙方通過合同約定的地役權期限不得超過需役地和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筑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需役地或者需役地上的用益物權轉讓或部分轉讓時如果轉讓的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可同時享有地役權并且在地役權合同有效期內無須另行訂立合同。同時供役地轉讓時地役權合同對受讓人也有拘束力。那么地役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翁玉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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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瑞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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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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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相鄰關系和地役權二者具有以下區別:1、產生基礎不同,相鄰關系是為了方便所有權的行為,地役權是依據雙方自愿達成的供役和需役的協議所產生的;2、兩者的設立方式不同。相鄰關系是法定的,而地役權通常是由當事人各方通過合同設立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
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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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百條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百條供役地權利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允許地役權人利用其不動產不得妨害地役權人行使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百條地役權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盡量減少對供役地權利人物權的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百條地役權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那么地役權何時設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陳宗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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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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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反擔保的從屬性具體體現在什么方面答:反擔保從本質上說也是擔保,擔保具有從屬性,所以反擔保也具有從屬性。反擔保的從屬性具體體現在:(一)本擔保合同無效,反擔保合同當然無效。反擔保合同無效并不意味著反擔保人可以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擔保人可以根據承擔賠償責任的事實對反擔保人另行提起訴訟,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第八條 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過錯的,擔保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擔保人有過錯的,擔保人承擔民事責任的部分,不應超過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那么反擔保的從屬性具體體現在什么方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孔孟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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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地役權成立要件如下:首先,要有兩塊土地,即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同時存在,這是地役權成立的前提;其次,必須是為了給利用自己的土地提供便利,也就是為了需役地的便利;第三,必須是使用他人的土地;第四,地役權具有從屬性和不可分性,必須與需役地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一起轉移,不能與需役地分離而轉讓,也不得與需役地分離而成為其他權利的標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第三百八十條 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一并轉讓,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二條 需役地以及需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受讓人同時享有地役權。第三百八十三條 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部分轉讓時,轉讓部分涉及地役權的,地役權對受讓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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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地役權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經營自己的土地的權利,其發生須有兩個不同歸屬的土地存在。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2設立地役權的形式: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地役權登記效力: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姚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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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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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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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地役權轉讓的要辦理轉讓登記后才發生效力未辦理登記不能對抗善意第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百條地役權的設立與登記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第百條地役權的轉讓地役權不得單獨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轉讓的地役權并轉讓但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土地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并轉讓。那么民法典地役權能單獨轉讓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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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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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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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四)擔保人向債權人發出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債權人接受的;2、擔保的從屬性擔保債權(物權)屬于從屬權利,從屬于主債權債務。其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七個方面:①移轉上的附從性②范圍、強度上的從屬性③消滅上的從屬性主債權消滅的,擔保關系隨之消滅。但是該原則有所例外。⑦訴訟上的從屬性某一主債權有擔保的,當事人之間發生訴訟的,擔保人同主債務人一并成為共同被告。那么擔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擔保的從屬性表現在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趙金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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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夢云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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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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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地役權設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脫離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用益物權,地役權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地役權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條
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條
地役權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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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理解反擔保的從屬關系,應把握以下三個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反擔保人應根據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和過錯對因無效擔保已經向債權人承擔賠償責任后的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擔保人可以根據承擔賠償責任的事實對反擔保人另行提起訴訟,要求有過錯的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那么理解反擔保的從屬性要注意的幾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林艷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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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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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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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供役地權利人可以使地役權消滅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一)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濫用地役權;(二)有償利用供役地,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后在合理期限內經兩次催告未支付費用。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條地役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役地權利人有權解除地役權合同,地役權消滅:(一)違反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濫用地役權;(二)有償利用供役地,約定的付款期限屆滿后在合理期限內經兩次催告未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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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之時設立,而不是登記之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三百八十五條:已經登記的地役權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周春花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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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地役權登記的注意事項是:地役權登記需要雙方自愿申請;地役權登記應當提供地役權合同、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土地權利證書;地役權自合同生效之時設立,自登記之時對抗第三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條
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第三百七十七條
地役權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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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以地役權的實現方式為標準可將其劃分為積極地役權和消極地役權。消極地役權是指以供役地人不得為定行為為內容的地役權因其負有定不作為的義務而非單純的容忍義務又稱不作為地役權。消極地役權般均為繼續地役權。以地役權的存在是否表現于外部為標準可將其劃分為表見地役權和非表見地役權。前者是指權利的存續能自外界得以知曉有外部事實予以表現地役權如通行地役權或地面排水地役權等。后者是指權利的存續不能從外界予以認識無外部事實作為表現的地役權如埋設地下管線的地役權、眺望地役權、采光地役權、特定營業禁止地役權。那么地役權分類。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張蕓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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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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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取得地役權的方式有:可以通過合同約定,經雙方協商設立;可以通過遺囑行為,經繼承設定;可以因時效而取得,但僅限于繼續并表現的地役權;可以因用益物權轉讓,受讓人同時取得地役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條
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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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關聯企業中所存在的控制與從屬關系無疑增加了從屬公司債權人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債權人在其合同權利或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實現方面發生了障礙。在單一公司情形下,公司的資產與其經營規模大體是相符的,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資產狀況也比較容易為債權人所了解。所以,相對來說,債權人的債權是有保障的。這可以從傳統公司法上的三大原則資本確定、資本維持和資本不變中得到應證。這種資產或利潤的移轉必然導致從屬公司支付能力的削弱。相應地,影響所及,必然危及到債權人債權的實現。那么對從屬公司債權人的法律保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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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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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地役權設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脫離建設用地使用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用益物權,地役權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對于受讓地役權的主體而言,沒有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抵押,地役權無法發揮作用。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第三百八十一條
地役權不得單獨抵押。土地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抵押的,在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一并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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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地役權是為了讓自己的不動產更好利用,與其他不動產使用人協調,使用他們不動產的權利。地役權是具有從屬性的,地役權的轉讓是不能獨立進行的,只能依附于不動產上,那么地役權與其他用益物權一并轉讓是如何的?下面由大律網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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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地役權的設立形式有:可以采取合同約定的形式,經雙方協商設立;可以通過遺囑行為的形式,經繼承設定;可以因時效而取得,但僅限于繼續并表現的地役權;可以因用益物權轉讓,受讓人同時取得地役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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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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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但是該原則有所例外。6、范圍、強度上的從屬性。7、移轉上的附從性。那么債權擔保的從屬性表現具體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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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中的地役權屬于絕對權。地役權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經營自己的土地的權利,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將地役權合同約定的有關事項予以登記。地役權的主體一般不必通過義務人的作為即可實現自己的權利,其效力及于一切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條
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的不動產的效益。
前款所稱他人的不動產為供役地,自己的不動產為需役地。
第三百七十四條
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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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地役權人的權利義務權利地役權人的權利可分為積極權利和消極權利1、積極權利即對供役地的利用權。當供役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第人妨礙地役權人實施必要的利用行為時該地役權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地役權人行使權利時應當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盡可能避免損害的發生。義務1、地役權人對供役地的使用應當選擇損害最小的地點及方式為之這樣使得通過地役權增加需役地價值的同時不至過分損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權人因其行使地役權的行為對供役地造成變動、損害的應當在事后恢復原狀并補償損害。那么地役權人的權利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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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的從屬性擔保債權(物權)屬于從屬權利,從屬于主債權債務。但是該原則有所例外。其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七個方面:1、成立的從屬性擔保是為主債權存在或將來存在而存在,其以主債權的成立為前提,若主債權不成立,擔保亦不成立。那么對于擔保的從屬性表現在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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