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權人的權利義務

導讀:
地役權人的權利義務權利地役權人的權利可分為積極權利和消極權利1、積極權利即對供役地的利用權。當供役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第人妨礙地役權人實施必要的利用行為時該地役權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地役權人行使權利時應當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盡可能避免損害的發(fā)生。義務1、地役權人對供役地的使用應當選擇損害最小的地點及方式為之這樣使得通過地役權增加需役地價值的同時不至過分損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權人因其行使地役權的行為對供役地造成變動、損害的應當在事后恢復原狀并補償損害。那么地役權人的權利義務。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地役權人的權利義務權利地役權人的權利可分為積極權利和消極權利1、積極權利即對供役地的利用權。當供役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第人妨礙地役權人實施必要的利用行為時該地役權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地役權人行使權利時應當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盡可能避免損害的發(fā)生。義務1、地役權人對供役地的使用應當選擇損害最小的地點及方式為之這樣使得通過地役權增加需役地價值的同時不至過分損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權人因其行使地役權的行為對供役地造成變動、損害的應當在事后恢復原狀并補償損害。關于地役權人的權利義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wǎng)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chǎn)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地役權人的權利義務
權利
地役權人的權利可分為積極權利和消極權利
1、積極權利即對供役地的利用權。這種利用權按不同的權利內(nèi)容可分為占有狀態(tài)的利用和非占有狀態(tài)的利用。例如在他人土地上建設并維持水渠是占有狀態(tài)的利用在他人土地上通行是非占有狀態(tài)的利用。
當供役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或者第人妨礙地役權人實施必要的利用行為時該地役權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
2、地役權人的消極權利是指限制或禁止供役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該土地上實施定行為的權利。禁止妨礙通風、禁止妨礙采光、禁止工程作業(yè)等都是消極的權利。
地役權人行使權利時應當尊重供役地所有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盡可能避免損害的發(fā)生。因行使地役權而不得不造成損害的應本著公平原則給予適當?shù)难a償。因行使權利的方式不當或者對避免損害的發(fā)生欠缺必要的注意的應當對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義務
1、地役權人對供役地的使用應當選擇損害最小的地點及方式為之這樣使得通過地役權增加需役地價值的同時不至過分損害供役地的使用。另外地役權人因其行使地役權的行為對供役地造成變動、損害的應當在事后恢復原狀并補償損害。
2、地役權人對于為行使地役權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設施如電線、管道、道路應當注意維修以免供役地人因其設施損害而受到損害。另外地役權人對于上述設施在不妨礙其地役權行使的限度內(nèi)應當允許供役地人使用這些設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