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擔保的從屬性表現在哪

導讀:
(四)擔保人向債權人發出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債權人接受的;2、擔保的從屬性擔保債權(物權)屬于從屬權利,從屬于主債權債務。其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七個方面:①移轉上的附從性②范圍、強度上的從屬性③消滅上的從屬性主債權消滅的,擔保關系隨之消滅。但是該原則有所例外。⑦訴訟上的從屬性某一主債權有擔保的,當事人之間發生訴訟的,擔保人同主債務人一并成為共同被告。那么擔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擔保的從屬性表現在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四)擔保人向債權人發出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債權人接受的;2、擔保的從屬性擔保債權(物權)屬于從屬權利,從屬于主債權債務。其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七個方面:①移轉上的附從性②范圍、強度上的從屬性③消滅上的從屬性主債權消滅的,擔保關系隨之消滅。但是該原則有所例外。⑦訴訟上的從屬性某一主債權有擔保的,當事人之間發生訴訟的,擔保人同主債務人一并成為共同被告。關于擔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哪些?擔保的從屬性表現在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債權債務關系中,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許多時候債權人與債務人或者債務人提供的擔保人會簽訂擔保合同。那么擔保合同成立的方式有哪些呢以及擔保的從屬性表現在哪呢?對于這些問題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詳細解答。
1、根據《擔保法》第93條的規定,擔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在主合同中訂立擔保條款;
(二)在合同之外單獨訂立書面的擔保合同;
(三)保證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的。
(四)擔保人向債權人發出的具有擔保性質的信函、傳真,債權人接受的;
2、擔保的從屬性擔保債權(物權)屬于從屬權利,從屬于主債權債務。其從屬性主要表現在七個方面:
①移轉上的附從性
②范圍、強度上的從屬性
③消滅上的從屬性
主債權消滅的,擔保關系隨之消滅。
④效力上的從屬于
主債權無效,擔保必然隨之無效。
⑤變更的從屬性
主債權內容發生變更的,擔保的權利義務關系亦隨之變更。但是該原則有所例外。
⑥成立的從屬性
擔保是為主債權存在或將來存在而存在,其以主債權的成立為前提,若主債權不成立,擔保亦不成立。
⑦訴訟上的從屬性
某一主債權有擔保的,當事人之間發生訴訟的,擔保人同主債務人一并成為共同被告(《擔保法解釋》第128條)。
以上就是對此問題的詳細解答,希望能在生活中更好的幫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