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要交哪些稅費

導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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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稅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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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稅費如下: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 1 )取得產權證或完稅憑證的時間不滿五年的,不得超過原購買價格轉讓。如果以買入的價格轉讓,則買方必須具備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資格。賣方交納①綜合地價款:成交價 X10% ,如果成交價低于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再上市買賣指導價則按指導價收取。如果房屋的買入價為 300000 元,則契稅標準為 300000 元 X1.5% = 4500 元;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按照上面的例子,契稅標準為 300000 元 X3% = 9000 元;②印花稅。那么二手經濟適用房交易的稅費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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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經濟適用房不滿五年能繼承嗎購買經濟適用房時,購買者死亡的,在未住滿五年的情況下,繼承人也可以繼承房屋的,但出售時會受到一定的限制。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于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那么經濟適用房不滿五年能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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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律師建議對于經濟適用房的分配,建議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在房屋的購買、登記、共有權益等方面,進行一些口頭和書面協議,以防離婚時出現糾紛,如果這個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購買的,那么離婚后需要協商達成一致的分配方案,夫妻雙方是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了經濟適用房,離婚后協商未果,但是,在婚姻關系中,夫妻所共同財產的共有財產部分有可能涉及到經濟適用房的分配,如何確定經濟適用房的歸屬經濟適用房是政府為解決城市住房貧困問題而投資修建的住房,它的出售和轉讓需要符合一定的規定,因此在夫妻離婚后,經濟適用房的歸屬也由其所購買的情形而定,對于經濟條件不太寬裕的夫妻,經濟適用房是他們安家立命的根本,但當離婚發生時,如何分配這個房子,也成為一件棘手的問題。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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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經濟適用房子女繼承嗎被繼承人購買了經濟適用房的,取得了經濟適用房的限制所有權,所以繼承人是可以繼承的,但繼承后出售房屋的會受到限制。相關法律規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于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那么經濟適用房子女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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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當事人需提交的證件有:《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房地產權證》;經公證的贈與合同;評估報告;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身份證和受贈人身份證明;所贈與房屋《戶口簿》復印件;同住成年人同意房屋上市交易的證明材料;房地測繪證明。配偶與房屋所有權人不在同一戶籍的,出具配偶同意上市交易的證明材料。已購公房、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征收1%土地收益金。土地收益金的計征基數為:贈與評估價減去原購房戍苯偷。那么怎樣辦理已購公房(經濟適用住房)贈與?需繳納哪些稅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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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在此種情況下,對購買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產權時,再行分割。同樣的,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那么婚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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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經濟適用房房可以繼承嗎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民購買經濟適用房后,取得了經濟適用房的所有權,所以經濟適用房是可以作為遺產繼承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并明確相關違約責任。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于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那么經濟適用房房可以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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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稅費如下:推薦閱讀:二手經濟適用房買賣政策經濟適用房申請條件經濟適用房制度的解讀那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要交哪些稅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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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 賣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1、印花稅成交價0.05%2、營業稅購入后超過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免征收—營業稅購入后超過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按經濟適用房管理房產證上寫有“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字樣,房屋并非經濟適用房,并非是法律法規強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經濟適用房轉讓時需要繳納10%的土地出讓金,而回遷房只需要繳納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將回遷房視為經濟適用房。合同價3%征收稅費即可。那么二手經濟適用房稅費怎么算。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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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這樣一來,銀行信貸安全將無法保證,因此,各銀行不對5年內經濟適用房發放貸款。《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單位可以以在建項目作抵押向商業銀行申請住房開發貸款。第九條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個人向商業銀行申請貸款,除符合《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外,還應當出具市、縣人民政府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準予購房的核準通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和優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那么經濟適用房是否能用來抵押貸款呢。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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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根據當前的情況所知道的,經濟適用房是否可以來辦理抵押貸款,還得需要看該房子是否滿足有關貸款條件才行,經濟適用房是受到國家照顧的房屋,房價相對來說低些,所以五年內的經濟適用房不能做抵押貸款,需要五年后補交差價轉換為貸款產品房才能申辦貸款。經濟適用房抵押貸款申請條件?據了解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經濟適用房必須滿5年以才可以,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是不能用來抵押貸款的,因為未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能提供有關房產證明,沒有房產證時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沒有手續就不能進行上市交易,所以無法獲得銀行和信貸機構的認可。那么經濟適用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條件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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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繼承房改房后還能買經濟適用房嗎依據我國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的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是有一定條件的,而繼承房改房后,一般是不能再申請經濟適用房的。相關法律規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于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那么繼承房改房后還能買經濟適用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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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2010年9月1日,上海新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甲方)、張某、董某、董某某(乙方)、上海市徐匯區住房保障中心(丙方)共同簽訂《上海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合同》,約定:乙方通過購買取得上海市松江區某處的有限產權。乙方承諾,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供購買申請戶居住使用。一審中,張某與祁某均向一審法院確認涉案房屋租金支付至2016年1月23日,另付了押金1400元,涉案房屋實際由徐某占有使用。一審庭審中,張某表示撤回第四項訴訟請求,并同意將押金抵扣祁某欠付的相關費用。祁某辯稱張某是同意其進行轉租的,不同意張某的訴訟請求。那么經濟適用住房違規出租合同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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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為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購買經濟適用房后又購買其他住房的,政府應當收回已購經濟適用房產權。政府回購的經濟適用住房,仍應用于解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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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買賣經濟適要繳納的稅費房屋性質——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補貼低收入家庭而公開出售的一類房屋。對于購買經濟適用房的消費者來說也有一定的限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買到經濟適用房。而對于再次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房來說,稅費的交納也顯得略微復雜些。小王的房屋屬于5年以內出售,則買賣雙方需交納的稅費如下:對于賣方來說,小王的房屋只能出售給滿足購買經濟適用房條件的人,且出售價格不應高于購買時的價格。那么購買經濟適用房要繳納的稅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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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業費嗎?答案來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業費?答案是:要交!因為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空置房業主也享受到了物業服務。 此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繳納物業費的當事業主楊某敗訴被判交納拖欠的物業費! 業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業費 物業公司起訴! 2015年5月,楊某在湖南省平江縣某小區購買了一套住宅并辦理了收房手續。同年,楊某與物業公司簽訂了物業服務協議。 此后,由于楊某一直未交納物業費,物業公司多次致電和書面催交,但楊某以未真正入住為由拒不交納物業費。 2020年9月,物業公司將楊某起訴至湖南省平江縣人民法院,要求楊某支付物業費,并承擔近千元的違約金。 楊某辯稱,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處于閑置狀態,既未對房屋進行裝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 而物業公司堅稱,雖然楊某的房屋處于閑置狀態,但物業公司仍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的整體綠化和保潔提供了服務,故楊某理應交納物業費,并承擔違約金。 法院判決 業主應按合同支付物業費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楊某作為業主,物業公司依據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楊某提供物業服務,因此,當事人之間系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楊某應按物業服務合同及相關規定向原告交納物業費。 楊某辯稱辦理入住手續后未實際居住,未享受過物業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務,所以不應支付物業費和違約金的主張,不予采納。 依據《合同法》第六十條(現《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判決楊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的物業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業費打折,與上位法不一致,應予以糾正) 審理法官怎么說? “交納物業費是業主應承擔的一項基本合同義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溫馨提示 物業服務具有公眾性,它的價值在于在滿足公共性服務的同時,達到對整個居住環境品質的提升,最終體現對業主個體的服務價值。 物業費的構成包括保潔費、保安費、綠化費等,大部分是為全體業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設備設施維護的費用,并非針對專門某個業主的服務。 雖然房屋空置,但小區衛生仍需天天清潔打掃,公共秩序必須時時巡查維護,所有設施設備如電梯、消防等費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據《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條規定,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交通事故“私了”后,還能反悔嗎? 2021年2月28日,原告趙某駕駛的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車輛發生碰撞,事故發生后,原告趙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劉某處理與被告的糾紛。 原、被告雙方協商原告預付給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車輛修理、入院檢查,預付的款項多退少補。 事故當天,劉某通過銀行賬戶將50 000元轉入指定的張乙(張甲的妹妹)的銀行賬戶。現劉某、趙某以張甲、張乙、孫某治療傷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損車輛僅花費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還構成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返還上述38 000元款。 張甲、張乙、孫某辯稱:案發時,趙某存在酒駕嫌疑,當時劉某為了平息該交通事故,阻止張甲報警,并提出支付5萬元款項后私了此事。 法院審理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時許,原告趙某駕駛寶馬車輛與被告張甲駕駛的長城車輛發生碰撞,同日17時04分,張甲撥打122電話報警。此后,原告劉某、第三人孫某分別趕到現場協商處理,被告張甲入醫院治療。因劉某勸阻,張甲取消報警。經協商后,劉某于同日19時12分許將50 000元款項轉至張乙銀行賬戶。張乙收到上述款項后隨即轉給張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劉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項,以張乙、孫某、張甲等構成不當得利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訴,其中,兩次以撤訴結案,兩次以當事人不適格駁回起訴。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劉某、趙某的訴訟請求。宣判后,劉某、趙某提出上訴。二審過程中,劉某、趙某自愿撤回上訴,法院二審裁定:準許劉某、趙某撤回上訴。一審民事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法官說法 本案案件標的額較小,只有3萬余元,但雙方當事人對于案件事實爭議較大,這也是所有不當得利糾紛案件的共同特點。原告一方認為,其支付給被告的5萬元款項是處理交通事故的預付款,在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后多退少補;被告一方則認為,原告所支付的5萬元款項是一次性處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費用,不存在多退少補,且原告趙某當時系酒后違法駕駛車輛。 本案中關于款項的交付僅系口頭協商,雙方沒有出具書面證據,雙方當事人也不能提供現場目擊證人出庭作證,因此,給案件審理和事實認定帶來較大的難度。在該案件審理之初,主審法官曾考慮根據如下思路作出處理:以原告沒有證據證實交付的5萬元系預付款后期多退少補,徑行駁回其訴訟請求。 此后,主審法官經過慎重考慮后認為,根據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對案件作出快速處理,處理結果也不違反法律規定,但由于沒有對存在爭議的事實作出認定,所以難以讓當事人信服,社會效果也不好。因此,應當在根據雙方當事人所舉證據認定事實的同時,還應根據生活經驗、人情世故、法律法規,在最大程度上對存在爭議的事實進行還原和推定,據此結合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決,力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一、作為原告一方的當事人,在被告不認可其提出的訴求及事由的情況下,如果其所舉證據不能證實其主張的事由,依法須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劉某、趙某主張,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項,是供張甲修理車輛及住院治療傷情費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補,張甲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花費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項應作為不當得利予以返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條規定:“得利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的,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得利人返還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為履行道德義務進行的給付; (二)債務到期之前的清償; (三)明知無給付義務而進行的債務清償。”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即:誰主張,誰舉證。在本次庭審中,劉某、趙某所提交的主要證據是劉某通過張乙向張甲轉賬的銀行交易明細一張,該證據僅能證明存在轉賬的事實,無法證實其曾與對方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事實,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訴案件庭審筆錄一頁也僅能證實張甲在該案件庭審中曾自述購買車輛花費70 000元、維修車輛花費10 000余元、治療傷情花費檢查費用2 000余元且傷情尚未痊愈。綜合原告所舉以上證據,無法證實其曾與張甲達成50 000元款項用于維修車輛及住院治療后余款多退少補的口頭協議的事實。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劉某、趙某作為對其所主張的被告構成不當得利的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原告一方,所舉證據不能證實上述事實,故依法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車輛被撞,法院支持折舊費嗎? 2023年3月,吳某駕駛一輕型欄板貨車因操作不當碰撞到由張某駕駛的一輕型箱式貨車,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當地交通警察大隊認定,吳某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張某在其車輛維修完成后提起訴訟,以其車輛受損導致嚴重貶值,且今后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的保養和修車將產生重大損失等為由,要求賠償其折舊費30000元等費用。 裁判結果 一審法院認為: 因車輛折舊費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賠償范圍,對該訴訟請求一審法院不予支持。 二審法院認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之規定,本案中,張某訴請的車輛折舊費不屬于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且該車輛使用多年,張某亦未提交證據證實其主張的折舊費30000元系如何計算認定的。因該項請求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二審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車輛折舊費(即貶值損失)不屬于交通事故財產損失賠償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網“關于交通事故車輛貶值損失賠償問題的建議”的答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 (1)雖然理論上不少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仍存有較多爭議,比如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 (2)貶值損失的可賠償性要兼顧一國的道路交通實際狀況。在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的我國,賠償貶值損失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于社會經濟發展; (3)我國目前鑒定市場尚不規范,鑒定機構在逐利目的驅動下,對貶值損失的確定具有較大的任意性。由于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減少糾紛。 因此,在司法實踐中人民法院對車輛折舊費的認定持謹慎態度,原則上不予支持,僅在少數特殊、極端情形下,可以考慮予以適當賠償,但必須慎重考量,嚴格把握,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公平公正。
??離婚判決的空間很大,法律適用和真實的世界一樣,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訴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們不做思維僵化的“法條普法/講解”,一切都以案例說話;??要想在婚姻家事糾紛特別是離婚糾紛中實現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師和經辦法官,也要看當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糾紛很少存在必勝或必輸的訴求;
哪些情況適用子債父償?實際的經濟往來中,有幾種比較特殊的情況,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是可以適用“子債父償”的。 1. 子女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 2. 沒有經濟收入的成年子女,侵害他人。 3.未成年子女欠下債務,被父母同意或追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