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導讀:
在此種情況下,對購買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產權時,再行分割。同樣的,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那么婚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此種情況下,對購買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產權時,再行分割。同樣的,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關于婚前購買的經濟適用房是夫妻共同財產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經濟適用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在經濟適用房離婚分割時,首先需要確定的是離婚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個人財產,確定之后才是分割的問題。
經濟適用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一般按照下述方法確定。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買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雖然經濟適用房尚未辦理產權證,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購房款的,房屋屬于買受入夫妻所有;
2、一方婚前申請購買經濟適用房,婚后雙方共同支付購房款的,為夫妻雙方共有財產。
3、一方婚前申請購買并支付部分購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購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購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當認定為一方個人財產,就補交房款對應的房屋價值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一方婚前購買并已支付全部購房款的為個人財產。雖然房屋產權的登記時間可能在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該種情形下,房屋應當購買房產的一方。
二、離婚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
1、購買的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離婚如何分割?
根據《經濟適用房管理辦法》的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不滿5年的,首先遵照夫妻協議約定,夫妻對經濟適用房沒有達成約定的,由于無法估計房產的價值,因此也就無法確定補償的數額。在此種情況下,對購買不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產權時,再行分割。此時,就涉及到房產增值或房產貶值的問題了。為了避免發生難以預料的情況,可以選擇申請回購。對回購取得產權的房產按照市場幾個進行分割即可。此時,還有一個比較可行的辦法,就是夫妻可以競價拍賣該經濟適用房,由出價高的一方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2、購買的經濟適應房已滿5年的,離婚如何分割?
同樣的,夫妻對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以后,取得該房完全產權。再由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評估該房的價值,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分割此經濟適用房。取得產權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相應的房屋價值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