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簽訂的合同有效嗎



為客戶解決問題提供高效方案
讓優質法律服務觸手可及
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商品房預售合同說明1.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簽訂本合同前仔細協商本合同全部條款,對合同條款及用詞理解不一致的,進行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甲方(賣方)拒絕提供已生效合同給乙方(買方)的,可撥打投訴電話反映。甲方經批準,在該地塊上投資建設商品房。那么廣州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商品房預售合同精裝修補充協議注意哪些問題開發商一般都是使用襄陽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正式合同無法修改但是卻可以簽署補充協議來保障購房者自己的權益。補充協議是買賣雙方在使用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簽約時對雙方各自關心的條款內容進行修改或增加以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條款或協議當補充協議內容與主合同條款不一致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現在市場交易中二手房合同補充條款多為雙方協商的自擬格式商品房出售合同的補充條款多為開發商擬訂的格式條款但條款是可以調整的。購房人在簽訂合同或補充協議時對此條要予以充分注意。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由于預售商品房抵押時,抵押物尚未形成,作為抵押人的購房人尚未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權。作為抵押權的銀行應負責對預售商品房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即預售人的購房人的主體資格以及抵押物是合法進行審查。購房人雖與預售人簽訂了《預售商品房合同》,但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購房款的,不得設定抵押。那么預售合同轉讓法律性質及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隨著企業合同法律意識的增強,以往那種利用合同騙取全部貨物或貸款的情形已不多見。如在房屋預售合同中以“賣樓花”的方式詐騙錢財。而在商 品買賣中,騙子往往買通倉庫保管人員、企業值班人員、公證人員等,待客戶詢問調查 時,按事先準備好的詞語加以搪塞隱瞞,騙取對方信任后詐騙錢財。那么商鋪買賣合同簽訂陷阱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與此同時需要提供了房屋的合法證件,購房者可以交納購房定金,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那么商品房預售合同能否公證繼承。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這種行為是指購房者在簽訂了商品房預售合同以后,將其預購的尚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轉讓合同需經開發企業認可、簽字蓋章讓雙方持預售契約、轉讓合同及有關證件到銷售登記的交易管理部門申辦預售轉讓登記。經審核轉讓合同并符合規定的,經辦人填寫《預售商品房轉讓審批表》,報當地房屋主管部門審查。第四十六條商品房預售的,商品房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房再行轉讓的問題,由國務院規定。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一般來說,我們在簽訂購房認購書或意向書時會約定交付一定的定金作為簽訂正式合同的擔保,這種定金就是立約定金,一般適用定金罰則。也就是說,購房者交了定金但又不想買房,那么開發商可以不退定金。如果開發商收了定金但不賣房,要雙倍賠償定金。但以下情況除外:1、定金未以書面的形式明確約定。那么交了定金簽了預售合同能退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預售許可證辦理之后可以簽訂預售合同;正式合同一般需要等待房屋建成之后方可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為標的物的,屬于買賣合同的一種,但商品房預售合同與一般買賣合同又有所不同。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預約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不是期貨買賣合同。如果預售方在經催告后三個月內仍不能履行的,購房方有選擇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那么簽預售合同后多久簽正式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刑事辯護、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購房者在簽訂購買現房時合同時在此條款中要求寫明建筑面積,及建筑面積中含共用面積的組成部分及具體平米數,使用面積平米數,建筑面積與使用面積的比例;購買預售房還要注意暫測面積與實測面積的誤差問題。房產銷售合同有關違約責任的條款一般都有“銷售方遇不可抗力導至逾期交房,不承擔責任。”依照此法,房產買賣合同中設定有關了延伸、擴張。這是購房人在簽合同時容易忽略的內容。那么房屋買賣合同范本怎樣簽訂。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為相關法律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由于預售商品房并非不宜折價和拍賣,根據這一規定,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的效力,優先于發包人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的其他債權人的因享有擔保物權而產生的優先受償權,居于最為優先的地位。買受人的權利不能對抗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但承包人已經將竣工的建設工程交付給發包人,則構成承包人對其優先受償權的放棄。(二)注意限制開發商對預售房屋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實踐中有些開發商預售前或預售中將土地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取得貸款。那么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注意事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用戶這樣評價她:
內容:預售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在商品房預售的交易中,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后,有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在實務中,銀行與預售商品房的購房人以采取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的方式訂立合同,在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抵押貸款合同成立,應無異議。另外,根據《合同法》44條的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如果以此否認房地產預售中將正在建造的房屋抵押的合法性,對房地產行業的發展將是很大的打擊。那么如何認定預售商品房抵押合同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不具備《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前三個條件的開發商所簽訂的預售商品房合同、應確認其無效,有利于保護承購人的合法權益,以促使開發商規范開發、依法預售,維護整個房地產業的長期利益是有益的。這種情況下的預售房合同應當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的一種,這種合同如果當事人發生糾紛以后,但在起訴前預售房開發商能及時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補辦并取得預售商品房許可證。如果具備“五證”應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有效。那么預售合同和買賣合同有什么區別。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深圳將從本月15日起啟用新版《房地產買賣合同(預售)示范文本》,以取代沿用了5年的2001年版本。深圳新版房地產合同示范文本共32條,比舊版多出7條,另有6個附件、11條提示。新版本在合同正文之前增加11條特別提示,告知買賣雙方特別是買方在簽訂合同時的注意事項,如買方可在簽訂合同之前要求賣方出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房地產預售許可證、開發資質證書等與房地產開發和銷售有關的證明文件,買賣雙方可協商對示范文本進行選擇、補充和修改。據悉,3月15日后凡經深圳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核準預售的房地產項目,將一律通過“一手房網上銷售系統”簽訂新版合同。那么深圳推出新版房地產預售合同示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內容:合同條款要比商品房買賣合同簡化可以簡單約定房屋坐落房號、價格、交付時間和簽訂商品房合同期限、違約條款等但不得含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經過房地產主管機關備案后具有物權登記的效力。如果預售方在經催告后三個月內仍不能履行的購房方有選擇要求開發商繼續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損失可比照房屋價格上漲或實際損失計算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擅長:交通事故
用戶這樣評價她: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合同主體不明確一旦發生任何問題開發商之間互相推諉導致一些問題無法順利解決。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將時間、地點、材料等寫具體、寫清楚不要使用模糊的字眼并將開發商的口頭承諾落實在合同里。購房者應該將物業管理條款與預售契約分開簽署或另外設置條款確定物業管理的費用標準。依據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本合同條款是無效條款。陷阱九拒簽補充協議開發商在簽約時會主動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購房者同樣也可以出具一份對自己有利的補充協議。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用戶這樣評價她:
合同審查如何避開“坑”?《民商律師分享會——合同糾紛專題》防范合同風險!合同審查一般包含3個階段:合同簽訂前、簽訂時以及合同履行中。邢穎律師指出,在每個階段中要關注“人、財、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簽訂前要對簽訂方有一個全面清晰的認識,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形式審查,另一方面是對主體的實質性審查。 針對合同簽訂方的審查內容包含多個方面,例如對方是否具有獨立簽訂合同主體的資格、企業經營范圍、是否有履約能力、資信能力、注冊資金的真實性、驗資報告的真實性、會計資料的審查、股東的審查、固定資產變現能力、流動資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對此逐一排查核實。 看似簡單的事情,做起來卻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審查相對來說流程繁瑣、專業性強、難度大,對此邢穎律師建議,一定謹慎對待,要咨詢專業律師進行處理,避免產生不必要的損失,造成無法挽回的后果!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喝酒后簽的合同有效嗎?
工程合同無效,約定的管理費如何處理?收取管理費的方式及風險點有哪些?項目存在掛靠,怎么解決管理費問題?10年法院審判工作實踐經驗,談判、調解、保全、債權轉讓、訴訟,多種定制解決方案,幫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天用案例】鄉鎮政府拖欠277萬工程款,敢怒不敢言,怎么辦? 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鄉鎮政府拖欠工程款277萬元,起訴后案件勝訴,鄉鎮政府仍拖延支付,查詢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怎么要回工程款? 工程完工 鄉鎮政府拒不支付工程款 2021年1月29日,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成功中標某鄉鎮人民政府發包的“×××村委綜合樓”工程,工程中標價3170000元,并于2021年7月28日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約定:“基礎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0%工程款;主體工程竣工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5%工程款;全部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方支付合同價款總額32%工程款;剩余3%工程款,待工程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李總對于成功中標喜笑顏開,且對此項工程信心滿滿! 他想著“這是政府的工程,后期工程款應該不會出現差池,而且還能在鄉鎮政府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于是他帶領施工團隊辛辛苦苦依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施工過程中,簽證增加工程款102340元。2022年11月28日,該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然而,事情并非如李總想象中那樣順利,鄉鎮人民政府在施工期間,僅僅向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一小部分款項,從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判決勝訴 獲得277萬工程款 李總陷入了深深地焦慮之中,他曾多次嘗試向鄉鎮政府提出付款要求,但對方總是找借口拖延,甚至有時負責人根本就不見他。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幾個月,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由于資金緊張,運營已變得十分困難。 此時,李總感到了深深地無助和絕望,如果再這樣下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可能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垮掉。 然而,盡管心中有無數的不滿和憤怒,李總對鄉鎮政府卻是敢怒不敢言,萬一不小心得罪了鄉鎮政府,以后的企業發展甚是堪憂! 在猶豫與糾結的掙扎中,李總決定尋求法律幫助,向北京天用律所進行咨詢,天用律所專案組對案件進行多角度、深層次的分析后,給出了解決方案。 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施工合同糾紛為案由起訴了鄉鎮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21日出具判決書,判決鄉鎮人民政府支付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工程款277萬元。 多方尋找財產線索 保障執行 一審判決生效后,鄉鎮人民政府仍然未按判決書約定還款。雖然天用律所多次與鄉鎮政府負責人積極溝通,但是效果不大。 天用律師積極轉變辦案思路,抓緊時間立執行案。好在該省份作為試點法院,效率比較高,不到半個月就成功立案。 但是經法院的查控系統查詢,被告名下未發現銀行存款。但是被告作為政府機構,與普通的法人主體畢竟不一樣。 條條大路通羅馬,天用律師積極與李總溝通,讓其打探一下身邊的人,尤其是與政府合作的人,看看有沒有相應的支付賬號。 天用律師的這個方法果然起到關鍵性的作用,最終發現了鄉鎮政府的兩個賬戶,提供給法院后,凍結了其700余萬元! 現被執行人已全額凍結款項,后續等待劃扣,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277萬元工程款的執行回款有了有力保障! 辦案亮點 政府作為被執行人,會有其特殊性,往往查控系統很難發現財產線索。我們不能僅僅依靠系統查控,而是需要多方面尋找財產線索,積極查找政府常用的銀行賬戶,從而拿到執行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