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用工單位招用勞動者產生的用工關系受勞動合同法調整

導讀:
由于無法打印B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勞動仲裁部門不給王先生立案。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是依法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但現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沒有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用工主體。勞動法規定合法用工主體需對勞動者承擔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等義務。與《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加重了非法用工單位的法律責任,明確將非法用工單位招用勞動者產生的用工關系納入勞動合同法調整,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那么非法用工單位招用勞動者產生的用工關系受勞動合同法調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于無法打印B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勞動仲裁部門不給王先生立案。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是依法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但現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沒有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用工主體。勞動法規定合法用工主體需對勞動者承擔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等義務。與《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加重了非法用工單位的法律責任,明確將非法用工單位招用勞動者產生的用工關系納入勞動合同法調整,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關于非法用工單位招用勞動者產生的用工關系受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檢索】
《勞動合同法》
第九十三條對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筆者代理的案件
2006年10月,在深圳B公司工作了2年多的王先生被公司無理辭退。因B公司不支付王先生經濟補償,王先生想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王先生到工商登記部門想打印B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時,卻被告知B公司沒有登記注冊。由于無法打印B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勞動仲裁部門不給王先生立案。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三條是關于非法用工主體法律責任的規定。勞動法意義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是依法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但現實生活中,存在不少沒有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用工主體。這些沒有依法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用工主體被稱為非法用工單位。勞動法規定合法用工主體需對勞動者承擔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等義務。如果非法用工單位使用勞動者,反而不用對勞動者承擔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等義務,則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合理合法的保護,而非法用工單位卻因違法用工得到更多利益,這顯然不公平、不合理,不符合立法目的。
與《勞動法》相比,《勞動合同法》加重了非法用工單位的法律責任,明確將非法用工單位招用勞動者產生的用工關系納入勞動合同法調整,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上述案例發生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后,勞動仲裁部門就應受理王先生的仲裁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