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有告知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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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朝陽法院審結一起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經法庭審理在被告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北京分公司同意將保險費返還后原告撤回起訴。2002年9月9日王剛被查出患有肝癌后張紅要求保險公司理賠。此案的焦點問題是投保時張紅是否盡了如實告知義務。但在庭審時保險公司則向法院提交了王剛向醫生陳述的患有乙肝20多年的病歷記錄。法官認為本案是一起在保險合同中投保人未依約履行告知義務引起糾紛并因此導致自己無法獲得賠償的典型案例。張紅雖不是故意帶病投保但她是可以知道被保險人長期身患疾病主觀上是有過失的。最后張紅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法院同意這一申請。那么投保未履行告知義務法院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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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原告李某、梁某訴被告覃某、某保險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由龍水法庭受理并開庭審理。原告李某、梁某稱保險公司未在保險單上注明免責條款未對免責條款作出明確告知免責范圍保險公司稱已口頭告知了投保人卿某但未向本院提供已向投保人告知免責條款的證據。承辦法官認為車上人員責任險屬于商業險保險公司應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進行理賠。據此判決保險公司對原告承擔理賠責任。判決后保險公司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后作出了維持原判決的終審判決保險公司也履行了賠償義務。那么飲酒駕車,保險公司未盡到告知義務仍要賠償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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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通過法官的辯法析理,醫院當庭與白某達成調解協議,現場支付了2.7萬余元經濟賠償款。白某與醫院協商未果,遂訴至法院要求醫院給付醫藥費等共計76589元。一審法院經審理后確認,醫院對白某的醫療行為無原則性過錯,其在使用激素進行治療時未違反醫療常規,但因激素在常規使用過程中的不良反應也可致股骨頭缺血壞死,屬常見副作用,醫院應將使用激素可能產生的副作用告知白某,但醫院未盡告知義務,應承擔相應責任,且該醫院的醫療行為與白某的股骨頭壞死之間不排除有間接因果關系,應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故酌情判決該醫院賠償白某經濟損失27484.2元。那么醫院未盡告知義務被判賠償患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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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方婚前未履行重大疾病如實告知義務,另一方可申請撤銷婚姻甄某某訴賈某撤銷婚姻糾紛案裁判要旨在婚姻關系締結前,雙方當事人須如實告知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庭審中,賈某自認患上述疾病約七、八年,現在仍未治愈,婚前未向甄某某如實告知。疾病婚原屬婚姻無效情形,現從中刪除,歸于可撤銷婚姻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條則將重大疾病列為可撤銷婚姻的情形之一,是否撤銷婚姻,可由當事人自行決定。那么一方婚前未履行重大疾病如實告知義務,另一方可申請撤銷婚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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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投保人的告知與保證義務是什么一、投保人的告知與保證義務一是告知,又稱說明,是指在保險合同訂立時,投保人應將有關保險標的重要事實,如實告知保險人。我國《保險法》只是規定投保人有如實告知的義務,未就被保險人是否應當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做出規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那么投保人的告知與保證義務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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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運人除了應當向旅客及時告知有關不能正常運輸的重要事由外,應當向旅客及時告知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正如前所述運輸活動是一項比較危險的活動,保證運輸的安全是承運人最大的義務。旅客作為一個個體,對于運輸當中的安全乘運知識可能了解不多,為了讓旅客安全乘坐,安全到達目的地,作為具有這方面專業知識的承運人就應當向旅客及時告知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如果由于承運人的過錯沒有告知旅客安全運輸應當注意的事項,造成旅客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害的,承運人應當負賠償責任。那么承運人的告知重要事項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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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或直接實施不法行為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人為的損害和財產的損害而迫使對方簽訂的合同。如直接毆打他人直至他人簽訂合同。遭遇被迫簽訂買賣合同應該積極起訴維權必要的時候還可以報警。那么解除買賣合同告知函賠償標準。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房產糾紛、債權債務、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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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民事活動應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債務人在將自己的債務轉讓給第三人時應當如實向債權人告知第三人的財產狀況根據被告知的情況債權人有權同意或者拒絕債務人對第三人的債務轉讓轉讓行為。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各國民法對債權的轉讓是否須經債務人同意或通知債務人存在不同的主張。因債務人向誰清償債務于他并無多大關系。如果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虛假的第三方受讓人信息或故意隱瞞受讓人真實情況而導致債權人作出錯誤決定的可構成欺詐。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那么債務轉讓未盡告知義務的后果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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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第八條用人單位的告知義務和勞動者的說明義務。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扣押勞動者證件和要求提供擔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從屬于勞動關系的承包關系,只對勞動合同未給予規定的定額指標、獎金分配等內容進行規定,因此由勞動關系調整;從屬于民事關系的承包關系的意思是勞動者被賦予經營者的資格。綜合以上兩種關系來判斷,業務承包關系屬于勞動關系或者勞務關系,不屬于雇傭關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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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對于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及其有關權利和憑證,買受人有及時受領義務。買受人受領標的物后,應當在當事人約定或法定期限內,依通常程序盡快檢查標的物。買賣合同中買受人的義務1、支付價款如前所述,買賣合同乃雙務、有償合同、買受人取得標的物的所有權須以支付價款為代價。買受人的最終目的是獲得標的物的所有權將標的物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是出賣人的另一項主要義務這也是買賣合同區別于其他涉及財產移轉占有的合同的本質特性之一。權利瑕疵擔保義務是指出賣人就其所移轉的標的物擔保不受他人追奪以及不存在未告知權利負擔的義務。那么買賣合同中買受人的義務是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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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此種義務為法定義務,若未盡到,則不產生解除合同的效果,保險公司仍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認為,該案保險合同沒有解除,保險公司應當在交強險范圍內承擔該起事故的賠償責任,判決被告保險公司賠償蘇某構成10級傷殘的殘疾賠償金、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5.1萬余元。該案爭議的焦點是許某與保險公司的合同是否已經協議解除。據此,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保險合同限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是正確的。解除時,保險公司應該履行告知投保人解除會產生何種后果的義務。經過交警部門認定,許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許某在向蘇某支付了1.5萬元賠償款后要求保險公司理賠。那么未盡到告知義務,保險公司仍需擔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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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 ...。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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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一般來說未經本人同意告知他人欠款信息是不構成違法的因為僅僅是告知欠款信息的是不會嚴重侵害他人隱私的。但是如果通過給他人打電話騷擾的方式告知他人欠款并催還款的可能會涉及違法行為。如果侵犯他人個人信息等隱私情節嚴重的可能還會涉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罪名。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為。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愿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的規定另行確定監護人。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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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新婚姻登記條例取消了強制性的婚檢,加強了對結婚當事人權利的保護,這是我國社會進步與法治進步的體現,該條例在10月1日正式實施。然而僅僅幾天的時間,四川的婚姻登記機關就不得不面對一個難題,有沒有權利把女方艾滋病篩查實驗呈陽性的結果,告知婚姻的另一方當事人。四川省衛生廳認為,醫院無權將艾滋病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情況告知第三人。這一現象至少說明了人們對新婚姻登記條例的期待與希望。徐愛國副教授認為,男方在知道女方病情的情況下可以做出選擇要不要與女方結婚,但如果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結婚,那無論是醫院、婚姻登記機關,還是女方都要面對侵權之訴。那么婚姻登記機關是否有告知的義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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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中的最大誠信原則要求保險當事人必須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如實告知義務通常有無限告知義務和詢問告知義務之分。《保險法》第17條第1款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并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這實際意味著,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事項應當屬于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的重要事項。在保險合同成立后,保險公司可以因投保人未據實告知《條例》規定的重要事項,而要求解除合同。那么交強險投保人的如實告知義務包括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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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在父母生前與父母同住并進行照顧,在法定繼承分配遺產時,最終法院予以支持多分遺產,既是權利義務對等的體現,也彰顯傳統孝道及弘揚社會核心價值觀。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繼承人若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且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法院可以酌定多分遺產。打官司打的是證據,在孝敬老人時,別忘了留下相應證據備用,在產生繼承糾紛時方能占據主動權。
一、可以申請支付令,需要符合下面條件: 1.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有效。 2.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的義務僅限于給付金錢、有價證券。 3.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 4.支付令能夠直接送達債務人。 5.支付令必須是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作出。 支付令受理費參照財產案件受理費的1/3收費。若支付令失效轉入訴訟程序,債權人只需補交案件受理費,不會出現二次收費的情形。 支付令案件由債務人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管轄。同時基層人民法院受理支付令案件,不受債權金額的限制。 二、訴訟方式 1.確定管轄法院 起訴前要確定的首要問題是向哪個法院起訴。原告可以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都比較遠,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2.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應當包含以下內容:① 原告、被告基本情況,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注明該情況,并盡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戶籍地;② 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③ 事實和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④ 署名和時間,由原告簽名或蓋章,并簽署時間。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3.整理證據 這一步需要我們當事人準備證據資料,制作證據清單。對于欠錢不還這類案件,我們一般要提供借條、轉賬記錄、催款記錄等能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事實的證據,盡可能完整地還原借款過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還款等情況。證據主要證明兩點:一是借款合意,二是支付憑證。 4.立案、繳費 即到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并提供證據。法立案手續后,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 5.等待法院依法判決 在判決履行期內就對方在法院判決的規定時間內還款。 6.申請強制執行 在判決生效后,判決書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對方仍然沒把錢全給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和立案一樣去法院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