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不履行告知義務承擔什么責任

導讀: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 ...。
未盡告知義務應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消費者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有知情,在消費者選購時有義務告知,并在單據上注明,以避免發生消費糾紛。商家沒有盡到提醒和告知義務,對于消費者的選擇失誤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利。消費者有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為此提醒廣大經營者,在銷售商品特別是新產品時,要把產品的性能及注意事項,向消費者告知清楚。同時,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物品時要細心些,可以向經營者詢問清楚,主動索取購物憑證,并妥善保管,以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保險公司未盡到告知義務
法律分析:保險人僅僅通過加黑印刷或者口頭提醒等方式提示投保人注意免責條款,而不作進一步的解釋和說明,當保險人與被保險人發生保險糾紛時,保險人應對自己已履行了明確說明義務要求免責,負舉證責任,否則應承擔對其不利的裁判結果。對免責條款的明確說明,是保險人對合同免責條款內容(概念、內容和法律后果)的明確、詳細、具體的解釋,這種解釋不屬于合同條款或合同內容,而是合同中免責條款生效的法定條件,即只有保險人向投保人履行了免責條款的明確說明義務,免責條款才產生效力。否則,免責條款不產生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人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未盡告知義務應承擔什么責任
未盡告知義務應承擔責任。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五條,當事人一方經對方同意,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一并轉讓給第三人。
投保方未履行或者違反告知義務的法律后果
法律分析: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六條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未履行告知義務的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在作出行政處罰前,行政機關不告知當事人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的,該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當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就以違反法律程序而予以撤銷。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及依據是告知所不可缺少的要素,各要素相互獨立,缺少其中一個要素,或者各要素其中之一不一致的,即構成未告知。主要遇到以下情況:
(1)告知的事實、理由及法律依據與正式處罰決定不一致;
(2)告知內容缺少其中一個要素。
未履行告知義務或者未完全履行告知義務就影響當事人對陳述和申辯權的行使,行政機關失去兼聽則明的適當機會,增加了蠻橫、武斷處罰的幾率,這種作法對法定程序的權利、義務以及程序能夠保護的實體權益就造成極大的損害。因此,人民法院在審查當中應將未履行告知義務或者未完全履行告知義務作為違反法定程序對行政處罰予以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一條 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利用電子技術監控設備收集、固定違法事實的,應當經過法制和技術審核,確保電子技術監控設備符合標準、設置合理、標志明顯,設置地點應當向社會公布。電子技術監控設備記錄違法事實應當真實、清晰、完整、準確。行政機關應當審核記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證據。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為當事人查詢、陳述和申辯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
如果不履行法定義務應承擔哪幾類性質的責任?
如果不履行法定義務應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等不同的相關法律責任。如承擔行政責任,當事人被行政處分;民事責任,如承擔損害賠償;刑事責任,構成不作為犯罪的依法判處刑罰。
法律分析
法定義務又分為道德義務和法律義務。具體如下:1、通知義務,即合同當事人應將自己履行義務的情況及時通知另一方當事人;2、協助義務,指合同當事人應協助對方履行義務,以使合同能順利履行的義務;3、方便義務,指為對方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方便的義務。4、減損義務,即合同法中的防止損失擴大,是指由于主客觀原因而使一方遭受損失時,遭受損失的一方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損失的擴大;5、保密義務,指合同當事人負有將通過確立合同關系而了解到的對方的秘密予以保守的義務。法定義務是指法律(廣義)所規定的義務。具體來說,是指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由于法律的規定所應承受的行為約束。即法律規定你所必須履行的義務。即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子女有孝敬父母的義務。以及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種種義務及約束規范等等。法定義務具有強制性 ,必須履行,否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公民的基本義務包括:1、維護國家統一和全國各界人民民族團結;2、保守國家機密;3、愛護公共財物,遵守勞動紀律,遵守交通秩序,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道德;4、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5、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6、依法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