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關系公告期限

導讀:
解除勞動合同公告一般是在用人單位聯系不到勞動者或勞動者拒接簽收送達解除勞動合同后才會采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本人,并由其本人在接收單上簽字,不能直接送達的,郵寄或者掛號送達,保留郵寄或者掛號的證明材料,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那么解除勞動關系公告期限。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解除勞動合同公告一般是在用人單位聯系不到勞動者或勞動者拒接簽收送達解除勞動合同后才會采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本人,并由其本人在接收單上簽字,不能直接送達的,郵寄或者掛號送達,保留郵寄或者掛號的證明材料,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關于解除勞動關系公告期限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30天。解除勞動合同公告一般是在用人單位聯系不到勞動者或勞動者拒接簽收送達解除勞動合同后才會采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提前30天告知勞動者本人,并由其本人在接收單上簽字,不能直接送達的,郵寄或者掛號送達,保留郵寄或者掛號的證明材料,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