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不能隨便解除合同

導讀:
“你的勞動合同是到期終止,不是中途解除,所以,沒有經濟補償金。現實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但不按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時有發生,在法律上,這種情況被稱為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是不符合勞動法的。《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所以,此時,網絡公司已經不能采用終止勞動合同的辦法結束與小羅之間的勞動關系了。即使小羅同意公司的提議,了斷雙方的勞動關系,也只能屬于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那么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不能隨便解除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你的勞動合同是到期終止,不是中途解除,所以,沒有經濟補償金。現實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但不按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時有發生,在法律上,這種情況被稱為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是不符合勞動法的。《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所以,此時,網絡公司已經不能采用終止勞動合同的辦法結束與小羅之間的勞動關系了。即使小羅同意公司的提議,了斷雙方的勞動關系,也只能屬于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關于存在事實勞動關系不能隨便解除合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小羅在某網絡公司工作。兩個月前,他發現自己的勞動合同即將到期,于是,要求公司人事部與自己續簽新勞動合同。“公司正準備換CEO,等新的CEO來了再說吧。”人事經理給了他這樣一個答復。半個月過去了,小羅的合同已經過期,公司還沒有跟他續訂合同。又過了一個多月,新CEO終于上任了。新官上任三把火,這位新官的第一把火就燒在了人的身上——決定大幅裁員。小羅跟其他一些員工一樣,收到了公司發出的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小羅辦完離職手續后,找到人事部,要求公司向自己支付經濟補償金,沒想到卻遭到了人事經理的拒絕。“你的勞動合同是到期終止,不是中途解除,所以,沒有經濟補償金。”人事經理這樣解釋道。“可是,我的合同是一個月前到期的,你們當時沒有終止呀。”小羅覺得有點兒委屈。“不管怎么說,合同到期后,公司沒再跟你續,就可以隨時跟你終止勞動關系。”人事經理態度很強硬。小羅走在回家的路上,腦子還是轉不過彎來:難道勞動合同過期后,公司不立即終止也不續訂,以后就可以想讓我什么時候走,就讓我什么時候走了?甚至連補償金也可以不給?
現實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但不按勞動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時有發生,在法律上,這種情況被稱為形成事實勞動關系,是不符合勞動法的。本案例中的網絡公司雖然開始時和小羅訂有勞動合同,但在勞動合同到期時,既沒有終止又沒有續訂,雙方當事人處在了存有勞動關系但沒有勞動合同的狀態,也屬于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因用人單位的原因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仍存在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勞動合同。”本案例中的網絡公司以換CEO為理由,拖延續訂勞動合同,這在法律上不屬于有正當理由,仍然屬于無故拖延不訂。《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中針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方法之一是:“用人單位經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此時,網絡公司已經不能采用終止勞動合同的辦法結束與小羅之間的勞動關系了。即使小羅同意公司的提議,了斷雙方的勞動關系,也只能屬于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系。網絡公司至少也應按有關規定向小羅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左祥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