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是另付嗎

導讀: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可見,加班是指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日進行工作,一般以天數作為計算單位。那么加班工資是另付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可見,加班是指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日進行工作,一般以天數作為計算單位。關于加班工資是另付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是另付。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可見,加班是指根據用人單位要求,在法定節假日、公休假日進行工作,一般以天數作為計算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