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安排加班的條件

導讀:
為了保護員工的休息權,國家對加班加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規定了延長工時的程序及上限。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須符合三個條件: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那么單位安排加班的條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了保護員工的休息權,國家對加班加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規定了延長工時的程序及上限。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須符合三個條件: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關于單位安排加班的條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加班,廣義上說即延長工作時間,是指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生產或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狹義上說,僅指按用人單位的要求,在法定節日、公休假日內進行工作;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進行工作的叫加點。那么,單位安排加班應滿足哪些條件呢?員工的加班工資又該如何支付呢?本文將一一為您介紹。
一、單位安排加班的條件
無論加班還是加點,都是員工超出正常工作時間,在原本應該休息的時間內進行的工作,是工作時間在休息時間中的延伸。為了保護員工的休息權,國家對加班加點進行了嚴格的限制,規定了延長工時的程序及上限。
用人單位安排員工加班須符合三個條件:
(1)生產經營需要。
(2)在程序上必須在加班加點前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
(3)加班加點的時間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
二、加班工資應如何支付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加班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但最多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用人單位違反了上述程序和條件延長員工工作時間,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行政部門應給予用人單位警告,責令其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的標準是: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即正常工作日加點),支付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其他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 300%的工資報酬。
勞動者加班,延長了工作時間,增加了額外的勞動量,應當得到合理的報酬。對勞動者而言,加班費是一種補償,因為其付出了過量的勞動;對于用人單位而言,支付加班費能夠有效地抑制用人單位隨意地延長工作時間,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若是在加班工資方面遇到法律糾紛,可以向專業的勞動律師咨詢,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