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使用權可抵押貸款嗎

導讀:
城市土地使用權可抵押貸款嗎城市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貸款,但是需要擔保公司在中間作為擔保人。第三十四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第三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權利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不移轉土地占有而將土地作為債權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對土地依法進行處分,并以處分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那么城市土地使用權可抵押貸款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城市土地使用權可以抵押貸款,但是需要擔保公司在中間作為擔保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規定如下
第三十三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
第三十四條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
第三十五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應當按照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第三十六條抵押人到期未能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因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第三十七條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
第三十八條抵押權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而消滅的,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土地使用權抵押是指土地權利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不移轉土地占有而將土地作為債權擔保,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對土地依法進行處分,并以處分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一是土地抵押不是實物抵押而是權利抵押。土地抵押的標的是土地權利而不是土地本身。
二是土地抵押的是法律允許轉讓的土地權利。
三是進行的抵押土地權利必須已經登記發證,債務人或第三人對抵押的土地必須享有權利。另外,權利不明或者有爭議的土地以及依法被查封的土地等都不得抵押。
城市土地使用權是可以作為抵押貸款的物質,但是銀行在對土地使用權直接抵押時,是不會認可的,中間還需要有一個擔保人作為可信的中間人,由于土地是受國家管控的,并且土地的管理法中對于土地的使用權抵押,是有著很多限制條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