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承包的土地能抵押貸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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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處理建筑工程、債權債務、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糾紛、房產糾紛等
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2、公司錢給包工頭了,包工頭跑了,工人的工資可以找公司去支付,隨后向包工頭進行追償,3、因此,如果包工頭跑了,你們直接找公司來承擔工資費用即可,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2、公司應當將工資發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公司應當之間將工資發給農民工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法律分析:如果承包是合法的,則農民工工資應由承包商支付,開發商作為承包方的發包方,不承擔向農民工支付工資的義務。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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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繼承法》《物權法》生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相關的司法解釋也會失效。家庭承包是以戶為單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期內家庭的某個或部分成員死亡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消滅,由發包方收回承包地。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物權,根據《物權法》第2條規定,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并非擁有土地所有權,土地所有權只能由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行使所有權。那么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繼承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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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另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第三十條的規定,被告某建筑公司作為案涉施工工程的總承包方,對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有先行清償的義務,且其也已先行清償了8000元,待其全部清償后,可依法進行追償,為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國務院出臺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明確了工程經分包轉包后,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工程建設項目轉包,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先行清償,再依法進行追償,綜上,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某建筑公司向原告王老漢先行清償人工工資22000元,某建筑公司承擔先行清償責任后,有權向被告曹某追償,同時,也提示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嚴格落實該條例的有關規定,積極履行起建筑施工總承包單位對于分包單位有關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情況的監督職責,采取有力措施保障農民工工資得到及時足額的發放,從根源上減少農民工欠薪問題的發生。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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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從電視新聞得到的消息,有的地方搞農業生產合作社,農民以承包地入股,參與分紅。農民還能到合作社務工,領一份工資。本人認為,這是當代農業發展的必經之路。走集體化經營方式,實行規模化生產方法,利用大資金,科學種養才是發展方向。單打獨斗的農業生產方式,應該或必需結束。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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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土地承包費拖欠問題對農民的農業生產和生活造成了困擾,解決這一問題需要加強政府監管和執法、完善農民維權機制、加強農民培訓和宣傳,以及推動農村經濟發展,通過以上途徑,農民可以有效解決土地承包費拖欠問題,并維護自身的權益,希望本文能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和應對土地承包費拖欠問題,為農民權益保護提供參考和指導,本文將探討解決土地承包費拖欠問題的途徑,并通過一個實際案例進行分析,以幫助讀者更好地了解和應對這一問題,二、解決土地承包費拖欠問題的途徑1. 加強政府監管和執法地方政府應加強對土地承包費的管理和監督,確保資金使用透明、規范,并依法追究拖欠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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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需要什么手續才可以用農村宅基地貸款?第六條貸款人應當統籌考慮借款人信用狀況、借款需求與償還能力、用于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價值等因素,合理自主確定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抵押率和實際貸款額度。第八條 貸款人應綜合考慮借款人的年齡、貸款金額、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用于抵押的農民住房及宅基地狀況等因素合理自主確定貸款期限。第九條 借貸雙方可采取委托第三方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貸款人自評估或者雙方協商等方式,公平、公正、客觀地確定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價值。在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之外不得另外或變相增加其它借款費用。那么怎樣用自己家農村宅基地貸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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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承包土地國家每畝補償多少錢1、農村土地承包 主要包括兩種形式:一是糧食直補:水稻直補的補貼標準是每畝地補貼20元,農資綜合補貼的標準是每畝地85元,3、糧食直補:水稻直補補貼是每畝地20元,農資綜合補貼標準是每畝地85元,土地轉讓時,雙方對此有協議的話則依據合同來辦,糧食直補:水稻直補補貼是每畝地20元,農資綜合補貼標準是每畝地85元,土地轉讓時,雙方對此有協議的話則依據合同來辦,承包農村土地如何補償依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的通知》,農村承包土地征收需要給予國家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基礎設施補償費和移民補償費等方面。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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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開設、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有關資料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妥善保存備查。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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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裁判案例 一】(2016)最高法民終259號三天津博海緣置業投資有限公司與北京住總第六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裁判要旨】如合同中未約定發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暫停施工,及相應的索賠條款,或未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索賠要求,但在約定后,發包人又同意工期順延的,法院應當認定工期順延,據此支持承包人關于停工期間產出的停工窩工損失,【裁判案例】(2019)最高法民終1134號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萬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裁判要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發包人欠付工程款時,承包人有權按銀行基準資金利息或按同期銀行貸款利息主張30天以外的利息,而不得停工、怠工,故承包人以發包人未足額支付工程進度款為由主張停工損失與約定不符不予支持。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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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農村青年創業小額貸款的擔保方式,要結合實際,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探索創新。綜上所述,農民承包土地擴大生產或者進行大規模養殖的時候,需要資金比較多,自己錢不夠的話可以申請小額貸款,這種貸款往往不需要抵押,申請方便。那么農民可以去哪里申請小額貸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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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農村土地被征收土地補償款歸誰1、農村村民承包的土地被國家征用后,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法律主觀:土地流轉后補償費歸土地承包經營權人,3、法律主觀:土地流轉后補償費歸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國家對土地征收是會對被征收人進行土地補償的,農民將土地流轉,土地的補償款是歸農村集體所有的,因為農村土地所有權是歸農村集體組織的,所以被征收后,土地補償款歸農村集體,2、國家對土地征收是會對被征收人進行土地補償的,農民將土地流轉,土地的補償款是歸農村集體所有的,因為農村土地所有權是歸農村集體組織的,所以被征收后,土地補償款歸農村集體,法律主觀:土地流轉后征地補償歸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所有。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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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當前社會中,農村集體土地是可以進行承包的,一般來說農民在承包土地的時候是需要履行相應的法律手續的。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關于農民承包土地有優先權嗎?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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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當村委會需要用到農民的承包地時,村委會(發包方)無權因此收回農戶的承包地。依法保護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切實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收回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第十四條規定,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那么承包期內村上能收回農民的承包地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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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進城落戶農民如何登記整戶進城落戶,遷入設區市的,不再進行確權登記,依法收回其承包土地,同一村組農戶轉讓、轉包、互換的土地如何登記上述三種土地流轉方式流轉的土地,流轉雙方沒有糾紛的,均按現占有土地的承包人進行確權登記,規劃整理的土地如何登記根據土地整理前各農戶的地塊信息,合理確定相關農戶的承包地塊,然后按重新確定后的地塊進行登記,鼓勵同一村組農戶進行承包地塊互換,將分散的小地塊能過互換形成集中的大地塊進行進行登記,既利于農戶規模種植,又利于對外有償流轉。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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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如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按照協議約定該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由主貸人繼續償還的,可為其配偶取消該筆貸款委扣,夫妻一方如何取消公積金還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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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用律所為解決土地承包合同糾紛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具有40年法院審判經驗的專家老師強勢坐鎮,各位精英律師思慮周全、準備充分,為維護當事人權益而戰!展示出專業風范,給予了當事人極大信心!
【天用案例】分包人與承包單位為掛靠關系,實際施工人該如何要回70萬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賬,卻換來屢屢失敗的結果,江先生就這樣在掙扎與放棄中徘徊!一年多時間過去了,江先生可謂是“磨破了嘴,跑斷了腿”,但工程款要賬問題依然毫無進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詢了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天用律師根據案件實際情況,給出詳細的解決方案,這讓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與曙光,燃起了要賬的信心與勇氣! 天用律師指導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證據資料,啟動“和解優先、以訴促調”的解決方案。立案程序推進的同時,成功申請財產保全。 對方賬戶被凍結后,迫于壓力,主動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師優先談判和解的預想盡在掌控之中! 經法院主持調解,江先生與孫某自愿達成調解協議: 雙方共同確認未付工程款總額為65萬元,被告孫某于擔保人銀行賬戶解除查封日,通過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轉給江先生賬戶,在質保期內無質量問題情況下剩余5萬元質保金,于調解書生效后一年內無息返還江先生。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案例分析】約定利息超過法定限額,借款人可否主張返還?2021年2月9日,楊某因為做生意需要資金周轉,向楊某科借款30000元,約定月利率2%,楊某科當天通過微信向楊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楊某收到借款后向楊某科出具了借條,并馬上向楊某科轉賬3000元作為利息。從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楊某通過微信轉賬方式,分15次共計轉給楊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楊某科在向楊某催討其他債務時,楊某的姑父劉某誤以為楊某科在催討27000元這筆債務,遂自作主張代楊某又向楊某科支付了27000元,楊某科當即將楊某出具的借條交給劉某,由劉某將借條銷毀。楊某認為,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間,楊某科收取利息共計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楊某向楊某科多次討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楊某科拒不退還,楊某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認為,該案爭議的焦點在于,楊某科是否收取了超過法律規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楊某科收取該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據。 首先應當確定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額。楊某向楊某科借款當天,即支付給楊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習慣,利息應當在借款之次日開始計算,故該3000元應當認定是償還的楊某科的本金,楊某科實際支付給楊某的借款本金應當認定為27000元。 其次應當確定楊某、楊某科之間的利息計算標準。楊某、楊某科約定的月利率2%過高,應當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3.85%的四倍,即為15.4%計算,楊某科所收取的楊某利息,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楊某科應當返還給楊某。 最后,應當計算出楊某應支付給楊某科的利息,結合楊某已經支付的本息,確定楊某科應當返還多收取的金額。27000元本金從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計算的利息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該1940元的利息計算為25元。楊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楊某向楊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該款應當由楊某科返還給楊某,但楊某起訴只要求楊某科返還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