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比例以及相關的規定

導讀:
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的比例是多少從貸款清償的安全性考慮,可供抵押的價值載評估時應根據抵押人對土地實際擁有的權利進行剝離和判斷,一般要扣除處置稅費。我國對于不能辦理土地抵押的規定目前,土地使用權抵押已逐步成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經過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受法律保護。那么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比例以及相關的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的比例是多少從貸款清償的安全性考慮,可供抵押的價值載評估時應根據抵押人對土地實際擁有的權利進行剝離和判斷,一般要扣除處置稅費。我國對于不能辦理土地抵押的規定目前,土地使用權抵押已逐步成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經過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受法律保護。關于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比例以及相關的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使用權抵押擔保的比例是多少
從貸款清償的安全性考慮,可供抵押的價值載評估時應根據抵押人對土地實際擁有的權利進行剝離和判斷,一般要扣除處置稅費。
1、對資信可靠、經濟效益好、抵押物變現率高的抵押人,抵押率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不得超過80%。
2、以承擔拆遷安置為前提,通過出讓方式取得房地產開發的用地,可抵押率應評估熟地價的70%。
3、國有劃撥用地設立抵押,有效抵押擔保率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扣除補交出讓金余額的70%,也即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的45%。
4、集體土地使用權設立抵押,有效抵押擔保率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扣除補交出讓金和征地購置費用余額的70%,也即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的30%。
5、出讓土地使用權設立抵押,有效抵押擔保率不得超過評估地價總值的70%;同宗出讓土地使用權設定數個抵押權時,其抵押擔保債務之和不得超過該宗地總地價的70%。
6、房地產連同抵押,土地評估時,應根據抵押人提供的房屋評估報告,一般在地價內涵中扣除房屋評估價格重復部分,防止超值無效抵押導致清償安全性糾紛。
土地使用權的抵押需要的手續
1、土地抵押登記申請表;
2、國有土地使用證(復印件,原件備注后退回);
3、抵押貸款合同(原件);
4、土地抵押合同(原件);
5、價評估報告(原件);
6、經年檢有效的單位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
房地連同抵押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利證明書》、《房屋評估報告》(復印件,原件現場備查后退回);
集體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提交集體土地所有者同意抵押的證明和同意處分抵押財產涉及集體土地征為國有;
抵押共同共用的土地使用權的,應提交其他共同共有權利人的同意抵押的書面材料;國有或集體企業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時,需要供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和職工代表大會同意的書面材料;
合資、外企、有限公司、股份制企業和內聯企業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提交董事會同意且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書面材料;
已出租的房地產抵押的,應提交抵押人書面告知書和抵押權人同意抵押的書面材料;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的應提供出讓合同,其中屬商品房開發用地抵押的,還需主管部門證明已達到規定投資額度的書面材料和出讓金繳清材料;
單純以土地使用權抵押時,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提供確保房地合一抵押的公證書或承諾書作為申請登記的實質要件;
多個債權存在時,應提供擔保物權與債權價值比例相當的公證書。
我國對于不能辦理土地抵押的規定
目前,土地使用權抵押已逐步成為一種重要的融資手段,經過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受法律保護。為了解決土地使用權抵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規范抵押行為,切實保護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擔保法》和《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對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貸款手續作出如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抵押登記不予登記。
1、違法建筑或非法占地;
2、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有權屬爭議的;
3、未經登記領取土地證書的;
4、依法查封、監管、扣押或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以及以其他方式限制權利的;
5、已依法公告國家建設征用拆遷范圍內的用地;
6、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權;
7、房屋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抵押、超值抵押、欺騙抵押;
8、土地所有權;
9、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10、用于教育、醫療、市政公共基礎建設、公益事業的;
11、列為古文物保護的古建筑;
12、其他法律禁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