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二手房買賣是否要交土地增值稅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二手房買賣是非常多的,買賣二手房時,買賣雙方要簽訂書面買賣合同。而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的,買受人需要繳稅,那么民法典中二手房買賣要不要交土地增值稅?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買賣是否要交土地增值稅
進行二手房買賣時,不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但買受人需要繳納契稅,契稅的稅率是3-5%。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征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并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
二、買房后房屋被查封該怎么辦
首先,雙方成立的房屋買賣合同是有效的。
我國法律有規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者在明知房產被法院查封,買賣雙方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合同無效;雙方買賣房屋之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買賣合同依然有效。所以,只要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背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其次,被查封后,無法請求繼續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則買房人無法請求對方繼續辦理過戶手續,因為該房屋已經處于履行不能的狀態。
再次,如果買后房屋被查封,可以根據以下方法解決:
1、對查封執行提出異議。
(1)如果買房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
(2)如果買房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2、等待房屋解封。
房屋查封作為一種執行措施,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不超過二年,即使續封,續封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買房人可以等待房屋解封再進行房屋過戶。
3、提供擔保財產、解除查封。
如買房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并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則可與查封法院協商,由出賣人或買房人自己提供其他擔保財產申請解除查封。提供擔保財產后,法院解除查封,雙方可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買方可要求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4、解除買賣合同,要求賣房人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但是現在賣房人無法履行合同,買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