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買賣二手房有租客如何處理

導讀:
買賣二手房時,買受人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對二手房產權進行調查,如調查是否有合法產權,是否設立用益物權等,如果產權不明確的,最好不要買,那么民法典中買賣二手房有租客怎樣處理?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民法典中買賣二手房有租客如何處理
進行二手房買賣時,買賣前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的,在租賃期限內,買賣二手房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條【所有權變動不破租賃】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占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二、二手房買賣合同哪些情形會導致無效
按規定,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出現以下情形的會歸于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沒有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跟買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比如跟賣方為房主的未成年子女,那么買方屬于限制行為能力人,會導致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
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簽訂的,損害國家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
3、一方乘人之危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比如趁賣方急需要錢時故意壓低價錢等。
4、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5、當事人之間沒有簽訂書面房屋買賣合同,又無據可查的也會被認定為買賣合同無效。
另外,因為買賣二手房時,該房原本就有屋主,所以買方一定要先確定房屋產權,尤其是共同房產,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要取得所有產權人同意。并且,房屋手續的齊全、房屋是否被租住、市政規劃的影響、土地使用情況等都會影響合同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