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導讀:
業主不能以疫情為由拒交物業費若在政府發布疫情管控之前已經逾期,應及時交納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本次疫情符合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特征,屬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業主的確無法以其他方式繳納物業費,可以以不可抗力對違約金進行抗辯。首先,從物業企業的義務是對物業區域的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維護、消毒監測等工作,疫情期間,物業企業的工作成本增大,不僅要進行日常的維護,還要配合進行防疫管理。其次,疫情并非業主不履行交費義務的合理抗辯事由。因此,業主不能以疫情為由要求物業企業必須減免物業費。那么疫情期間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業主不能以疫情為由拒交物業費若在政府發布疫情管控之前已經逾期,應及時交納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本次疫情符合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特征,屬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業主的確無法以其他方式繳納物業費,可以以不可抗力對違約金進行抗辯。首先,從物業企業的義務是對物業區域的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維護、消毒監測等工作,疫情期間,物業企業的工作成本增大,不僅要進行日常的維護,還要配合進行防疫管理。其次,疫情并非業主不履行交費義務的合理抗辯事由。因此,業主不能以疫情為由要求物業企業必須減免物業費。關于疫情期間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全國疫情形勢嚴峻,治療一線在醫院,管控一線在物業,對于物業人,今年的春節是一個寒冬,肆虐的病毒如年獸一般張牙舞爪的撲來,我們沒有專業的防護,但是依然矗立在小區的門崗之上,對每個進出的人員進行核查登記,我們不是沒有家,也是血肉之軀,生命也只有一次,我們有我們的信仰,我們的職業賦予我們需要守護的人。那么針對疫情期間業主可以拒交物業費嗎?
業主不能以疫情為由拒交物業費
(1)若在政府發布疫情管控之前已經逾期,應及時交納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
(2)若在政府發布疫情管控后約定的繳納物業費時間到期,要看物業費的繳納方式分情況討論:如果只能通過現金支付,業主也因疫情管控無法返回,那么業主可以請求遲延履行交費的義務。如果除了現場交費外,還有其他可通過網絡等便捷方式,業主逾期繳費也會構成違約。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180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合同法》第117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本次疫情符合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特征,屬于不可抗力事件。如業主的確無法以其他方式繳納物業費,可以以不可抗力對違約金進行抗辯。
首先,從物業企業的義務是對物業區域的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維護、消毒監測等工作,疫情期間,物業企業的工作成本增大,不僅要進行日常的維護,還要配合進行防疫管理。
其次,疫情并非業主不履行交費義務的合理抗辯事由。因此,業主不能以疫情為由要求物業企業必須減免物業費。
對于物業服務品質,如物業服務企業確實因防疫等工作投入導致部分服務品質下降的,應當提前告知業主,爭取業主的理解。
這一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勢嚴峻,為了防止疫情蔓延,絕大部分的小區已經采取了封閉式管理。為了阻斷病毒傳播,不出門、少出門是人們當下最應當遵守的舉措。也正如此,小區成為了這場抗疫阻擊戰的最小也是最為重要的單元,而物業企業成為了這個單元最重要的角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