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沒有初始登記能否買賣

導讀:
在現實生活中,房屋買賣是經常發生的民事行為,房屋所有人才能出售房屋,而房屋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的。有些房屋是沒有產權登記的,那么房產沒有初始登記能不能進行買賣?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房產沒有初始登記能否買賣
房屋商有初始登記的,不影響房屋擁有人買賣房屋,買賣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不辦理登記,不影響合同效力,但當事人或者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五條【合同效力與物權變動區分】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二、怎么進行房屋初始登記
(一)、申請:房屋所有權人(單位)辦理房屋登記確權必須到房地產交易監理所進行申報,按規定要求填寫申請表格,并按規定提交房地產登記確權的有關證件資料。
(二)、收件:
1、公房登記確權須提交證件:
須提交以下證件:土地使用證、市規劃部門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基本建設計劃等。
2、統管房確權提交證件:
房屋所有權證、交接協議、統管文件;如被統管單位無房權證,應提交初始房地產來源證件及申報資料等(具體要求按交易所關于統管房登記確權的規定執行)。
3、私房確權須提交證件:
土地使用證、房屋建設規劃許可證、房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
(三)、初審:對提交的證件資料,工作人員認真審查證件是否齊全,有無涂改現象,表格是否按規定填寫,有無空項。經審查證件齊全合格,應及時登記臺帳,發給申請人“房產證件交件收據”,并予約實地復核時間。不合格的應及時申請人下達“房屋登記確權缺失通知書”或“房屋確權申報材料駁回通知書”,待證件提交齊全后再進行申報登記。
(四)、實地復核調查:外業人員會同測繪隊人員對申請登記的房屋、占用土地等情況到實地逐一核實,認真調查四鄰意見,確保無任何糾紛。實地勘丈結束后,及時繪制圖表,完善資料,認真填寫調查意見,并及時轉交科長審查。
(五)、審查:科長對轉來的申報證件、資料進行全面的審查;經審查合格并在科長審查欄內簽署意見后。
(六)、審批:由所長或分管所長進行終審、簽字。
(七)、繕證:經審批準予發證的,由內勤轉發證科。
(八)、發證:發證時嚴格收費標準。核對好《房屋所有權證》中的每項內容,杜絕出現任何差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