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協議簽了能否辦理房產證過戶

導讀:
由于房屋是不動產,因此,出賣人有義務協助買受人辦理房產證,即通常所謂的“過戶登記”。買受人對出賣人該義務的履行,享有申請登記請求權,在出賣人不履行該義務時,還可請求法院強制出賣人協助辦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至于辦理房產證義務的履行期限,應遵從當事人的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房屋是否屬于商品房進行分類處理:我定了一套還未取得房產證的經濟適用房,簽了居間合同、買賣合同和補充協議。關于未取得房產證進行房屋交易的風險問題:若賣房人在未取得房產證前上市交易,則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待定,若發生爭議時賣房人仍未取得房產證,則房屋買賣合同應認定為無效。那么房屋買賣協議簽了能否辦理房產證過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由于房屋是不動產,因此,出賣人有義務協助買受人辦理房產證,即通常所謂的“過戶登記”。買受人對出賣人該義務的履行,享有申請登記請求權,在出賣人不履行該義務時,還可請求法院強制出賣人協助辦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至于辦理房產證義務的履行期限,應遵從當事人的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房屋是否屬于商品房進行分類處理:我定了一套還未取得房產證的經濟適用房,簽了居間合同、買賣合同和補充協議。關于未取得房產證進行房屋交易的風險問題:若賣房人在未取得房產證前上市交易,則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待定,若發生爭議時賣房人仍未取得房產證,則房屋買賣合同應認定為無效。關于房屋買賣協議簽了能否辦理房產證過戶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問:簽訂房屋買賣協議書能否直接辦理房產證?
出賣人移轉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是房屋買賣合同最主要的目的。如前所述,由于我國立法并沒有采納物權行為,而是對所謂的負擔行為與處分行為一體把握,買賣合同的效力直接包括了標的物所有權的移轉。故《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履行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
由于房屋是不動產,因此,出賣人有義務協助買受人辦理房產證,即通常所謂的“過戶登記”。買受人對出賣人該義務的履行,享有申請登記請求權,在出賣人不履行該義務時,還可請求法院強制出賣人協助辦理房產過戶登記手續。
至于辦理房產證義務的履行期限,應遵從當事人的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的,按房屋是否屬于商品房進行分類處理:
我定了一套還未取得房產證的經濟適用房,簽了居間合同、買賣合同和補充協議。其中,補充協議里規定了違約要交賠償金。但是現在,我考慮到這種房子的風險,如何才能更好的避免風險?
律師觀點:
按有關規定,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未住滿5年的不得按市場價格出售住房。確需出售的,可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的家庭(購買時,購買人仍需按有關規定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審核手續,超過核定最高購房總價標準以外部分需補交10%的綜合地價款并按經濟適用住房產權管理)或由政府相關部門收購,出售單價不得高于購買時的單價。已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住滿5年的,可以按市場價格出售,由出售人按成交額的10%交納綜合地價款??梢?,關于經濟適用房交易有很多禁止性規定,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合同如果違反有關禁止性規定,可能被認定為無效合同。
關于未取得房產證進行房屋交易的風險問題:若賣房人在未取得房產證前上市交易,則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待定,若發生爭議時賣房人仍未取得房產證,則房屋買賣合同應認定為無效。這樣的話,你可以要求業主返還3.5萬元的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