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簽訂合同能否起訴夫妻雙方

導讀:
2、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后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3、如果雙方協商不成,買家可以收集相關證據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配合辦理過戶手續,并賠償損失,所以,債權人起訴時,可以以夫妻共同債務為由,將夫妻雙方列為共同被告,承擔連帶還款的責任,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所簽合同,相對人在起訴時,該方的原夫妻關系仍然存續時,不應將簽約方的配偶列為被告,合同關系基于合同相對性原則對簽約當事人產生權利和義務,一般不涉及案外人的權利和義務,所以處理合同糾紛案時,一般不應將簽約一方當事人的配偶列為被告,房屋買賣,賣方離婚房產證兩個人名字,男方不配合過戶,買方起訴誰。
夫妻一方簽訂合同能否起訴夫妻雙方
夫妻一方簽訂的合同通常被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因此,一方夫妻簽訂的合同通常可以涉及夫妻雙方的權益和責任。在一些情況下,夫妻一方可以起訴另一方夫妻,具體取決于以下因素:
1. 夫妻財產制度:不同地區有不同的夫妻財產制度,如共同財產制、分割財產制等。在共同財產制下,夫妻共同擁有財產,一方簽訂的合同可能會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利益。因此,一方夫妻可能有權對另一方夫妻提起訴訟。
2. 授權代表:如果一方夫妻在簽訂合同時是以另一方夫妻的授權代表身份行事,那么簽訂的合同可能具有法律約束力,并且另一方夫妻可能有權對違約方提起訴訟。
3. 違約行為:如果簽訂合同的一方夫妻違反了合同條款,給另一方夫妻造成了損失,另一方夫妻可能有權對違約方提起訴訟。
房屋買賣,賣方離婚房產證兩個人名字,男方不配合過戶,買方起訴誰?
在這種情況下,買方可以考慮起訴房屋的賣方和男方(賣方的前配偶)。具體取決于以下因素:
1. 賣方:賣方是房屋的實際所有人,因此,買方可以起訴賣方,要求其履行合同義務,即將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
2. 男方(賣方的前配偶):如果男方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拒絕配合過戶手續,買方可以起訴男方,要求其履行賣方與其離婚時達成的協議或法院判決,即協助過戶或放棄對房屋的權益。
夫妻一方簽訂合同訴訟主體可以是雙方嗎?
在處理合同糾紛 案件中,一般不應將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的配偶列為共同被告。所以,債權人起訴時,可以以夫妻共同債務為由,將夫妻雙方列為共同被告,承擔連帶還款的責任。
是的,合同是兩個人的名字么,就應兩個原告。不過可以委托一個代理人。
夫妻一方簽訂合同訴訟主體可以是雙方。在處理合同糾紛案件中,一般不應將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的配偶列為共同被告。但夫妻一方對另一方所負債務的承擔問題以及和債權人的權利義務關系,是調整夫妻財產關系和保護債權人利益的問題,和訴訟中合同之債是有所區別的。
出現合同糾紛能告配偶嗎
1、法律分析。合同關系基于合同相對性原則對簽約當事人產生權利和義務,一般不涉及案外人的權利和義務,所以處理合同糾紛案時,一般不應將簽約一方當事人的配偶列為被告。
2、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的除外。在實踐中處理合同糾紛案件,一般不應將簽訂合同的一方當事人的配偶列為共同被告。
3、老公與合伙人合同糾紛起訴妻子是可以的,這是屬于訴訟的權利,但是可能會面臨著駁回起訴。這主要就是因無為合伙人方面發生的一些糾紛的話,與合伙人的配偶是沒有直接的關聯性的,所以起訴的話是屬于錯誤的。
4、勞務合同糾紛不能將被告對象一并列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與他人所簽合同,相對人在起訴時,該方的原夫妻關系仍然存續時,不應將簽約方的配偶列為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