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異后帶著孩子生活的一方,能否要求增加撫養費

導讀:
案件簡介:甲某女與丈夫甲某男離婚3年。離婚時,女兒小甲隨女方一起生活,法院判決甲某男每月支付女兒撫養費400元。離婚后,隨著物價持續上漲,沒有固定工作的甲某女,生活難以維系。當年7月,甲某女帶著女兒到法院起訴甲某男,要求追加撫養費。8月,小甲所在學校同意對小甲學雜費予以減免。經法官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甲某男同意將撫養費增至每月800元,小甲和母親再次撤訴。小甲只得起訴父親要求增加撫養費。未成年子女是指年齡不滿18周歲的子女,父母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是無條件的。那么夫妻離異后帶著孩子生活的一方,能否要求增加撫養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件簡介:甲某女與丈夫甲某男離婚3年。離婚時,女兒小甲隨女方一起生活,法院判決甲某男每月支付女兒撫養費400元。離婚后,隨著物價持續上漲,沒有固定工作的甲某女,生活難以維系。當年7月,甲某女帶著女兒到法院起訴甲某男,要求追加撫養費。8月,小甲所在學校同意對小甲學雜費予以減免。經法官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甲某男同意將撫養費增至每月800元,小甲和母親再次撤訴。小甲只得起訴父親要求增加撫養費。未成年子女是指年齡不滿18周歲的子女,父母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是無條件的。關于夫妻離異后帶著孩子生活的一方,能否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案件簡介:
甲某女與丈夫甲某男離婚3年。離婚時,女兒小甲隨女方一起生活,法院判決甲某男每月支付女兒撫養費400元。離婚后,隨著物價持續上漲,沒有固定工作的甲某女,生活難以維系。2014年6月,甲某女因過度勞累病倒。隨之而來的醫療費用和小甲的學雜費,壓得甲某女透不過氣。當年7月,甲某女帶著女兒到法院起訴甲某男,要求追加撫養費。
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承辦法官了解情況后,迅速聯系甲某男,但他表示在廣東打工暫時回不來。為保證孩子正常上學,法院先免除了訴訟費用,并相關單位發出司法建議書。8月,小甲所在學校同意對小甲學雜費予以減免。之后,小甲和母親到法院撤回起訴。去年2月,得知甲某男返回襄陽后,小甲和母親再次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追加撫養費。經法官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甲某男同意將撫養費增至每月800元,小甲和母親再次撤訴。
案件分析:
本案是因追加子女撫養費而引發的民事糾紛。小甲的父母離異后,隨母親生活,父親每月支付生活費。隨著物價等上漲,其父給付的生活費難以滿足教育支出。小甲只得起訴父親要求增加撫養費。法院受理后通過多方努力,與相關部門共同解決了她的燃眉之急,并最終使糾紛得到妥善處置。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離婚不能終止其與子女的關系,且父母有義務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條件。未成年子女是指年齡不滿18周歲的子女,父母對于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義務是無條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