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律師解讀:房產過戶登記是否影響買賣合同效力?

導讀:
后張某反悔,不同意將該房屋出賣給李某。李某要求張某雙倍返還定金,并支付違約金的責任。但是張某辯稱,雙方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是無效的合同,只同意返還定金人民幣1萬元。北京房產糾紛律師網法律解讀: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顯而易見,即使李某已通過自己的行為表明訂立買房合約的意思表示,并且按照約定履行了支付定金的義務。那么二手房律師解讀:房產過戶登記是否影響買賣合同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后張某反悔,不同意將該房屋出賣給李某。李某要求張某雙倍返還定金,并支付違約金的責任。但是張某辯稱,雙方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是無效的合同,只同意返還定金人民幣1萬元。北京房產糾紛律師網法律解讀: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顯而易見,即使李某已通過自己的行為表明訂立買房合約的意思表示,并且按照約定履行了支付定金的義務。關于二手房律師解讀:房產過戶登記是否影響買賣合同效力?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網案例:2009年12月9日,買賣雙方協商后,約定如下:張某自有房屋一幢,以人民幣29萬元的價格出賣給李某,定金人民幣1萬元,在12月15日前房款兩清,違約方按房價的20%支付違約金給對方。李某當即交付給張某定金人民幣1萬元。后張某反悔,不同意將該房屋出賣給李某。李某要求張某雙倍返還定金,并支付違約金的責任。
但是張某辯稱,雙方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是無效的合同,只同意返還定金人民幣1萬元。 北京房產糾紛律師網法律解讀: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該條規定明確將不動產物權轉移合同的債權行為與實施登記的物權行為區分開來。
認為,在本案中,雙方協商約定了房屋買賣合同,李某亦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了定金1萬元。顯而易見,即使李某已通過自己的行為表明訂立買房合約的意思表示,并且按照約定履行了支付定金的義務。雙方所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已經符合了民事合同成立的三個要件,即當事人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當事人具備民事行為能力以及合同內容合法,因此該合同已經成立。
現在房屋出售方違反合同,按照法律規定,原告方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并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即要求支付雙倍定金及超過損失部分的違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