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買房可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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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師事務所
內容:因案涉房產屬于重大財產,婁某敏做出借名買房的決定屬于家庭重大事項,已不能適用日常家事代理制度推定對夫妻雙方均具有約束力,故婁某敏與婁某水、朱某愛簽署的案涉《協議書》中,關于借名買房及案涉房屋不屬于婁某敏、江某宏夫妻共同財產的約定,涉及江某宏的權益,但未經其認可,故不發生法律效力,法院裁判本院認為,婁某敏、江某宏在2015年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杭州市余杭區XXX房屋時,系二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婁某水、朱某愛、婁某敏并未與江某宏協商確定由婁某水、朱某愛借婁某敏、江某宏名義購買案涉房產。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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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而在借名購房合同中,借名人確有將房屋登記于他人名下之法律拘束意思,出名人也在這個意義上為允諾,雙方達成真實的意思表示。因此,借名購房合同與通謀虛偽表示有別。判斷借名購房合同是否有效,關鍵問題在于其是否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仲裁裁決一經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不存在當事人上訴的問題。購房糾紛的行政解決,是指經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等部門調解無效或達成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糾紛,或者是購房糾紛當事人直接到行政部門投訴,由該行政管理部門對其糾紛進行處理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為避免合伙買房的糾紛,購房前最好先公證。那么頂名買房合同的效力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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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假設二李某與張某磋商買房事宜,雙方就價款達成一致。由于李某名下已有一套房屋,無法享受貸款優惠,李某提出由親戚趙某代為交易,張某同意。趙某遂以自己的名義與張某簽訂合同。后趙某與政府部門簽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出賣人不知曉借名之事,比如假設三,如果交易的是商品房,那么,那么出于保護善意第三人的考慮,買賣合同應認定為有效為宜。此時,合同不存在違法情形,應認定為有效。(當然,不排除在查清案情的情況下,政府主張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的合同可撤銷或無效并直接收回房屋的可能性。那么借名買房合同有效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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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案由:所有權確認糾紛【裁判規則】原、被告戀愛期間協商約定以被告購房資格購買房屋,屬于借名買房,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原告已經實際出資支付部分購房款和房貸等,雙方終止戀愛關系后也曾協議約定房屋歸原告所有,且終止戀愛關系后房貸也實際系原告支付,直至雙方產生糾紛不再聯系,的司法案例裁判規則,供各位參考借鑒:1、案由:委托合同糾紛【裁判規則】涉案房產由原告實際出資并借用被告名義購買,房屋登記在被告名下,雙方系借名買房,原告系該房屋實際購買人,雙方行成了委托合同關系,原告是委托人,被告是受托人。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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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用他人名義購買經濟適用房是否有效法律分析:借名買經濟適用房產權以產權證為準,借名買房合同購買的房屋為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被認定為無效,借名買房合同購買的房屋為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被認定為無效,借名買房合同購買的房屋為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被認定為無效,借名買房含義:是指房屋的實際出資人借用他人名義購房,并以他人名義登記房屋所有權的行為,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是否有效法律主觀:借名買 經濟適用房 產權以產權證為準。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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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購房者借名買房之前要弄清楚欲購房屋的性質,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購買是否違反國家政策性規定,防止將來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不論借誰的名義購買房屋,借名人都應委托專業的律師起草并簽訂借名買房協議,約定清楚雙方的權利義務,如果首付款是以被借名人的名義繳納的,借名人匯款時,一定要備注匯款用途是與“代本人支付購房款”有關。為防止被借名人擅自處分或出售房屋,借名人可采取與其簽訂長期限(20年)租賃合同的方式占有使用房屋,利用“買賣不破租賃”規則,對抗善意的房屋買受人請求交付使用房屋的訴訟請求。那么借名買房有哪些現實原因。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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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名買房的風險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屢屢因名義產權人反悔,導致出資人無法取得房屋產權,借名買房合同購買的房屋為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被認定為無效,法律分析:借名買經濟適用房產權以產權證為準,借名買經濟適用房有效嗎法律主觀:借名買 經濟適用房 產權以產權證為準,借名買房行為的風險借名買房合同或被確認無效下面就由小編來給大家講一個真實存在的例子,當然,這個例子也是借名買房中最常見的糾紛:原先明明已經約定好了,房子是小明買的,錢也是小明付的,只是借了小李的名義購買。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交通事故、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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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情況二:戀愛期間一方出首付買房,一方還貸,房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雙方共有,根據出資和貢獻確定具體份額,03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但房產證只登記在一方名下,若有相關協議可以證明為兩個人共同買房,則該房產按雙方共同所有,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割,本案劉某與莫某在戀愛期間共同購房,在進行權屬登記時雙方未明確約定共有方式,故依照上述法律規定,雙方對房屋屬按份共有,04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購買,但房產證只登記在一方名下,且沒有相關協議可以證明為兩個人共同買房,那么該房產只能作為署名一方的個人財產,未署名一方的出資款只能作為對另一方的借款處理。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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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名買房房子到底算誰的法律分析:1、借名人為真正的所有權人,其有權處分登記于出名人名下的房屋2、借名人可通過舉證其為真正權利人,而請求出名人將房屋移轉登記給借名人3、認定真正權利人的依據主要有:房屋產權證書保管情況、房屋購房款及相關稅費的支付憑證、長期控制和占有房屋的事實等4、在借名人將房屋出賣給第三人的情形,借名人既可請求出名人下,房屋過戶自己名下,繼而再登記第三人名下,也可以讓出名人直接轉移登記給第三人5、在借名購房中,涉及雙重法律關系。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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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名買房”并非絕對不可,但一定要有事先防范其法律風險的意識。顧名思義,“借名買房”,先有“借名”再有“買房”,那么先要選好“借用之名”,比如:母親、親戚、朋友等親近之人,這樣可大大降低其法律風險。選好“借用之名”,建議先不用急于“買房”,事實購房人與名義購房人必須要簽訂一份“借名協議”,把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在書面上,就可能降低法律風險的發生,即使發生也不會令自己陷入非常被動的境地。那么借名買房有什么法律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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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辛苦了大半輩子,好不容易存夠錢買房,繳完費簽完購房合同,突然發現,開發商居然沒有房產證,無證銷售,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開發商不可靠,買賣合同中可能處處是陷阱,買房要注意什么?按照規定,開發商售房前,必須先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五證”,五證不齊全,開發商無法取得售房的資格,買賣合同無效。根據相關的調查報告顯示,在90家房地產企業中,有22家因“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向買受人收取預定性質費用”而上榜,占比近四分之一。那么買房那些事,無證預售非個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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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名買房即房屋實際所有人(借名人)與房屋登記權利人(被借名人)不一致。一般是登記在親朋好友名下,其中借父母名或兄弟姐妹名的居多,也有登記在特定外人名下的(如有保障性住房資格的人)。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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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3、借名買房協議法律上是否有效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出借人與借名人對在購買前將房屋的權屬約定清楚的情況下,是應當認定有效,5、借名買房協議法律上是否有效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出借人與借名人對在購買前將房屋的權屬約定清楚的情況下,是應當認定有效,借名買房協議法律上是否有效1、當然,如果借名購房合同不違法,或者違法狀態在事后已經消除,該合同還是可以被認定為有效的,借名買房合同購買的房屋為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被認定為無效。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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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名買房合同購買的房屋為經濟適用房等特殊房屋的,該借名買房合同一般被認定為無效。故,購買轉售商品房,不僅要簽訂書面合同,還要最終達致產權過戶的結果。
擅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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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名買房的風險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屢屢因名義產權人反悔,導致出資人無法取得房屋產權,借名買房的風險借名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屢屢因名義產權人反悔,導致出資人無法取得房屋產權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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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朱先生為了精心照顧父親,特地買房住在父親樓下,直至父親去世,姐妹們都很認可,三方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額。父親去世后,姐妹反悔,還將朱先生訴至法院,元甲律師庭前幫助朱先生準備了充分的證據,庭審中據理力爭并說服法官,法官認可朱先生盡到了主要贍養義務,最終對方同意調解,多給朱先生幾十萬元的折價款。
【天用案例】官司贏了,被執行人仍不還錢,怎么辦?丁女士與王某是多年的朋友關系,進入四十不惑年齡的王某,近年間卻不務正業,養成了游手好閑、沉迷賭博的惡習。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語下,丁女士頭腦一熱,以自身征信為王某辦理了貸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導丁女士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存款等多種方式將貸款轉入王某指定的賬戶。 上述操作一氣呵成,等丁女士冷靜下來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騙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時進行補救措施,她強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條,確認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額730000元,逾期月息為 1.2%,且承諾完全由王某承擔所有貸款費用并按銀行分期要求償還貸款。 雖然手里握著欠條,丁女士仍然沒有能夠高枕無憂!借款到期后,王某隨即開始拖延還款,丁女士多次催討,王某未全額還款,僅償還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諾給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貸款報酬費也未支付。 因王某嚴重違約的不誠信行為,丁女士面臨著巨額還貸壓力,經濟上與心理上均遭受重創。丁女士為了盡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詢委托。 天用律師指導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證據并積極準備訴訟資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師的全力爭取下,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王某分期進行償還丁女士 67萬元、貸款委托費 3 萬元、律師費 11萬元、保全擔保費 1000 元。 官司贏了,本以為王某會乖乖還款,萬萬沒想到雙方達成調解書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還款責任,還以種種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審理,天用律師催促法院做了幾次與被執行人王某的談話,讓法官親自見證被執行的言而無信與蔑視法律的威嚴,為后來的拘留埋下了伏筆! 在一次約定好的談話中,被執行人又出爾反爾,這下徹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師趁勢申請拘留被執行人,得到批準!最終被執行人被拘留15天。 后來經過天用律師和解談判,被執行人現行每月還款5000元,丁女士對天用律師的盡職盡責非常感動,對此結果也很滿意,給天用律所送來了錦旗!
哪種情形錄音證據副本視為原件 實踐中對于電子數據是否可視為原件的電子復本,可依據以下情形進行考察: (1)可準確反映原始數據內容的輸出物或顯示物;(2)具有最終完整性和可供隨時調取查用的電子復本;(3)雙方當事人均未提出原始性異議的電子復本;(4)經公證機關有效公證、不利方當事人提供不出反證推翻的電子復本;(5)附加了可靠電子簽名或其他安全保障程序保障的電子復本;(6)滿足法律另行規定或當事人專門約定的其他標準的電子復本。 針對錄音證據而言,以上所列第(3)、第(4)、第(5)種情形在司法實踐中更為常見,下面的這兩則案例,即是錄音副本因經公證機關公證而被法院認定視為原件的情形。
老兩口借名買房后遭遇出名人反悔, 出名人反復起訴,要求解除合同。 一審駁回出名人訴訟請求, 二審同樣維持原判。 歷時多年的糾紛終于落幕, 正義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 最后提示: 借名買房有風險,借名買房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