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與哪個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導讀:
本案中,李某和A公司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李某入職時,是A公司錄用的,工作證、通訊錄、工作單均是A公司的,工作地點掛的是A公司名稱的牌子,工資也是A公司支付,即李某工作中遵守的是A公司的規章制度,受A公司的勞動管理,從事A公司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提供的勞動是A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綜合本案事實和證據可知, 李某應與A公司存在勞動關系。那么李某與哪個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案中,李某和A公司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李某入職時,是A公司錄用的,工作證、通訊錄、工作單均是A公司的,工作地點掛的是A公司名稱的牌子,工資也是A公司支付,即李某工作中遵守的是A公司的規章制度,受A公司的勞動管理,從事A公司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提供的勞動是A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綜合本案事實和證據可知, 李某應與A公司存在勞動關系。關于李某與哪個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本人同意第二種觀點,李某與A公司存在勞動關系。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第一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簽訂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本案中,李某和A公司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李某入職時,是A公司錄用的,工作證、通訊錄、工作單均是A公司的,工作地點掛的是A公司名稱的牌子,工資也是A公司支付,即李某工作中遵守的是A公司的規章制度,受A公司的勞動管理,從事A公司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提供的勞動是A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
綜合本案事實和證據可知, 李某應與A公司存在勞動關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