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非標準工時工作制的審批手續

導讀:
對于采取各種措施仍難以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部分工種和崗位的職工,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填報“河南省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每日作業時間最長不超過11小時。那么實行非標準工時工作制的審批手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于采取各種措施仍難以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部分工種和崗位的職工,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填報“河南省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每日作業時間最長不超過11小時。關于實行非標準工時工作制的審批手續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加強工時制度改革的管理
各企業要針對工時制度的改革加強管理,精心安排,通過補充必要的人員,加強培訓、兼崗并崗,合理調整勞動組織和班制,積極創造條件,使職工的崗位制度工時符合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過渡期每周不超過44小時)的標準工時制度。企業在簽訂訂貨合同時,應充分考慮自己的正常生產加工能力。生產加工能力不足的,應通過外購、外協部分零部件或轉包部分工作量等方式,努力避免延長職工工作時間。受季節因素影響,生產不均衡的企業,應通過對季節工的培訓,為生產高峰提供勞動力儲備,使職工按標準工時工作和休息。對于采取各種措施仍難以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部分工種和崗位的職工,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二)加強非標準工時工作制的審批
1、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工種崗位按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問題解答》(勞部發[1995]187號文)確定的范圍執行。
2、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方式的審批辦法是:
中央直屬企業按勞動部批準的辦法實行。本省企業先由省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本系統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工種范圍的指導性意見,報省勞動廳審核同意,企業依據省勞動廳批準的行業實行范圍,確定本企業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工種崗位,在征得企業工會同意并通過職工代表大會充分聽取職工意見后形成決議。按企業隸屬關系,報同級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擬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應寫出反映企業概況的申請報告,詳細說明擬實行的工時制種類、工種、生產特點,執行時間和按規定保證職工休息的方式。填報“河南省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表”。并附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決議。
企業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必辦理審批手續。
3、 對于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章,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休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職工,每日作業時間最長不超過11小時。企業在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應當將其具體實行的工作和休息制度寫入集體勞動合同或個人勞動合同,并向全體職工公布。
4、 各級勞動部門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每兩年審批一次,對審批情況,要登記造冊,年末統計上報。對批準以季、年為周期綜合計算工時的,應報上級勞動部門備案。對不符合規定和未經批準擅自實行不定時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對情節嚴重的,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處理或處罰,并將執行中的情況和問題及時上報省勞動廳。
[詳見河南省勞動廳 《關于河南省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意見 》(1995年5月30日豫勞安[1995]3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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