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限制與反限制的內容

導讀:
競業限制制度中,有關限制勞動者的規定有以下三方面:競業期限對此,各地規定略有不同。上海市規定,競業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3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違反競業限制的法律責任按照上海市的規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約定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不是所有勞動者都可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按照《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勞動者只能是“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協議,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為保護勞動者的生存權,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向接受競業限制約定的勞動者支付一定標準的經濟補償金。那么競業限制與反限制的內容。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競業限制制度中,有關限制勞動者的規定有以下三方面:競業期限對此,各地規定略有不同。上海市規定,競業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3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違反競業限制的法律責任按照上海市的規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約定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不是所有勞動者都可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按照《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勞動者只能是“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履行競業限制協議,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為保護勞動者的生存權,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向接受競業限制約定的勞動者支付一定標準的經濟補償金。關于競業限制與反限制的內容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競業限制制度中,有關限制勞動者的規定有以下三方面:
競業期限對此,各地規定略有不同。上海市規定,競業限制的期限由勞動合同當事人約定,最長不得超過3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而珠海市就規定,根據員工設計的技術秘密等級、所處的保密崗位或者受到特殊訓練等情況而定,一般為2-5年;超過5年的,應當經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批準。
競業范圍競業限制給員工劃出了就業的“禁區”,員工只能在禁區外就業,而不能到禁區里來,縮小了員工就業的范圍。上海市、江蘇省都規定,負有競業限制義務的勞動者,在離開用人單位一定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的業務”。其他省市的規定大同小異。
違反競業限制的法律責任按照上海市的規定,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約定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當然,如果當事人沒有關于違約金的約定,或者權利人不主張違約責任,而主張勞動者侵犯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要求賠償損失,那么,勞動者因此要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對企業的反限制
競業限制中的“反限制”,也即是限制用人單位權利的措施。大致也有以下幾個方面:
使用提前通知期,不得再設定競業限制義務
我國的地方法規一般規定,提前通知期和競業限制協議這兩種方式,只能取其一,兩者不能同時適用勞動者。其中,提前通知期是指勞動合同當事人所約定的,勞動者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必須提前一定期限通知用人單位,而在此期間,用人單位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一般來說,該期間不得超過6個月。
不是所有的“相同職業”都不允許從事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人把競爭企業理解成同類企業,以為離開一個單位就得被迫轉行,不能再從事相同的職業。其實不然。競業限制強調的是不能在與原用人單位有競爭關系的企業中工作,或自行從事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同類營業。競爭關系常常只在一定的行業或地域范圍內存在,若不屬于特定行業或地域,也就不會構成競爭關系,自然也不受競業限制的影響。
不是所有勞動者都可以簽訂競業限制協議
按照《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勞動者只能是“負有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義務的勞動者”。規定實際上隱含著一個限制:勞動者必須是掌握商業秘密的員工。商業秘密并非指企業經營所得、技術信息,而是指符合《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規定,有經濟價值的、不為公眾所知的、被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這樣,這類勞動者的范圍實際上只是很小的一部分。用人單位不能濫用競業限制協議。
履行競業限制協議,必須支付經濟補償金
為保護勞動者的生存權,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向接受競業限制約定的勞動者支付一定標準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以深圳和上海來說,深圳規定年補償額不低于原工資的2/3,上海為不低于原工資的20%-30%。
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又如何呢?這就涉及企業與員工義務的履行順序。深圳市規定“先支付后履行”,換句話說,如果勞動者拿不到經濟補償,可以不遵守競業限制義務。不過在上海則規定,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該同時履行。只有在用人單位拒絕履行經濟補償金支付義務的情況下,勞動者才有權不履行競業限制義務。
還需要進一步提醒的是,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方式必須明確。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往往和勞動者約定:工資中包含競業限制的補償。應該說,這種做法沒有法律效力。經濟補償金必須是明確、單獨的支付,如在工資單中單列競業經濟補償金,或離職后一次性支付等。
競業限制的違約金不得過高,否則無效
按照《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的規定,違反保密協議要支付違約金的,但同時也規定,如果違約金偏高或者偏低,雙方可以要求適當降低或者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