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業主委員會怎樣變難為易?

導讀:
成立業主委員會難,是近年來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應該說今年《物業管理條例》的公布,為成立業主委員會鋪平了道路。購房專家劉宏誠認為,只要業主學會掌握《物業管理條例》這個法律武器,采取正確得當的方法,成立業主委員會就可以變難為易。為了便于廣大業主具體操作,劉宏誠先生列出了組建業委會的如下八個步驟: 第一步,想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首先應該互相建立聯系,然后聯系本小區十分之一以上的業主簽名,發起成立業主大會的倡議,同時發信邀請區、縣小區辦指導自己小區成立業主大會。那么成立業主委員會怎樣變難為易?。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成立業主委員會難,是近年來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應該說今年《物業管理條例》的公布,為成立業主委員會鋪平了道路。購房專家劉宏誠認為,只要業主學會掌握《物業管理條例》這個法律武器,采取正確得當的方法,成立業主委員會就可以變難為易。為了便于廣大業主具體操作,劉宏誠先生列出了組建業委會的如下八個步驟: 第一步,想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首先應該互相建立聯系,然后聯系本小區十分之一以上的業主簽名,發起成立業主大會的倡議,同時發信邀請區、縣小區辦指導自己小區成立業主大會。關于成立業主委員會怎樣變難為易?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房產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成立業主委員會難,是近年來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應該說今年《物業管理條例》的公布,為成立業主委員會鋪平了道路。為什么仍有不少業主反映成立業主委員會難呢?據了解,除了仍有少數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有意拖延或設置障礙、個別政府工作人員不能依法行政、不予支持外,一部分業主自身法律意識淡薄、組建方法不得當等,也是造成業委會難產的重要原因。購房專家劉宏誠認為,只要業主學會掌握《物業管理條例》這個法律武器,采取正確得當的方法,成立業主委員會就可以變難為易。
要想成立業主委員會,首先要了解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程序要求和法律賦予業主的權利:
一、成立業主大會
這是組建業主委員會的前提。按照規定,業主大會由業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業所在地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
二、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
按照規定,一個物業管理區域成立一個業主大會。物業管理區域的劃分,原則上以相對封閉,配套設施、基礎設施相對集中,能獨立使用為條件,但一個區域內房屋的總建筑面積掌握在20萬平方米以下。
三、業主大會投票權確立
第一次業主大會投票權由地方政府制定。以后業主大會投票權由業主大會自行約定。按照本市規定:產權人投票實行住宅房屋每一單元房一票;非住宅房屋每
四、業主大會開會要求和表決方式
業主大會開會要提前15天以上通知全體業主,并告知相關的居委會。業主大會不一定要采用開會形式進行,業主大會做出一般決定,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1/4以上即可通過。業主大會做出制定和修改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選聘和解聘物業管理企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和續籌方案的決定,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條例沒有規定成立業主大會要經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通過,也沒有要求一定要用“贊成票”的方式通過決議,因此成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不是特別難。
五、業主委員會備案
按規定,業主委員會成立不用再經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成立之后在30日內向區、縣小區辦備案即可。備案制和審批制的最大區別在于備案制下成立業主委員會,只要成立程序不違反法律限制即可備案,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行為由業主負責;審批制下成立業主委員會要符合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業主委員會的成立負行政管理責任。
為了便于廣大業主具體操作,
第一步,想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首先應該互相建立聯系,然后聯系本小區十分之一以上的業主簽名,發起成立業主大會的倡議,同時發信邀請區、縣小區辦指導自己小區成立業主大會。
第二步,組建成立業主大會的籌備組,籌備組成員可以由業主自薦,也可由業主推薦。最好的方法是由開始的發起人張榜通告,請業主在一定時間內自愿報名參與籌備工作。
第三步,籌備組開始工作(人數不多的話,愿參加的業主都可參加),起草業主委員會章程,決定業主大會成立的時間和業主委員會的組成人數,匯集愿意擔任業主委員會工作的業主名單和參選業主的資料,并在業主大會成立十五天前通知全體業主和告知相關居委會。開會成立的可邀請區、縣小區辦和相關居委會的代表參加。
第四步,將草擬的業主委員會章程、所有參選業主委員會的業主資料、選票(最好用統計反對意見的方法)、要求反饋意見的時間和成立業主大會的時間(收集反饋意見截止時間應早于成立業主大會的時間)書面發給每個業主,并同時請所有收到上述資料的業主簽收收條。
第五步,成立業主大會時,籌備組公開在小區所有業主有權參與監督的情況下進行驗票工作,統計收回的收條和反饋意見。如果收條超過業主所持投票權1/2以上,反饋意見中的反對意見少于1/2,則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章程通過。在業主委員會組成人數范圍內,得到反對票少的業主即可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
第六步,業主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選舉業主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并可以開展工作。
第七步,將業主大會成立簡要過程、業主委員會主任和委員名單、業主委員會章程報送區、縣小區辦備案,并請接收人簽收,注明接收文件的時間。
第八步,備案十天后仍沒有收到區、縣小區辦的備案意見,可要求他們盡快發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