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導讀:
法律法規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國家法定假日工資計算如下: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300%*日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一、節假日加班工資怎么計算?
國家法定假日工資計算如下: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300%*日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200%×日工資報酬)。
二、勞動合同可以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嗎?
勞動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形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再次續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法律法規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一、計件工資怎么算
計件單價,指實行計件工資制時,企業為職工完成的每件合格產品(或某項作業)規定的工資支付標準。計件單價是根據工作物等級、相應的計時工資標準和勞動定額計算出來得,是支付計件工資的主要依據。所以計件單價是否科學合理,主要取決于正確確定工作物等級和勞動定額。
(一)計件單價的公式
1、按產量定額計算:計件單價=該工作物等級的單位時間的工資標準
2、按工時定額計算:單位時間的產量定額計件單價=該工作物等級的單位時間的工資標準×單位產品的工時定額
(二)集體計件
1、按產量定額計算:計件單價=集體計件單位定員內全體人員的工資標準之和
2、按工時定額計算:定員內全體人員單位時間內產量定額計件單價=集體計件單位定員內全體人員單位時間的工資標準之和×定員內全體人員單位時間內的產品工時定額。
二、哪些單位可以實行計件工資
計件工資指按照職工生產合格產品的數量(或作業數量)和預先規定的計件單價計發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工種或單位應具備一定的條件:
1、能準確計量產品數量;
2、有明確的質量標準,并能準確檢驗;
3、產品的數量和質量主要取決于工人的主觀努力;
4、具有先進合理的勞動定額和較健全的原始記錄;
5、生產任務飽滿,原材料、燃料、動力供應和產品銷路正常,并需要鼓勵其增加產量。計件工資具有直接無限計件工資、有限計件工資、累進計件工資、超額計件工資等多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