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公證的效力如何

導讀:
對社會整體來說,公證最本質的效力是社會公信力。抵押合同公證效力1、合同公證并非訂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訂立的合同是否要進行公證,取決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申請。那么抵押合同公證的效力如何。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對社會整體來說,公證最本質的效力是社會公信力。抵押合同公證效力1、合同公證并非訂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訂立的合同是否要進行公證,取決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申請。關于抵押合同公證的效力如何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所謂合同公證,是指公證機關在自愿的前提下,對雙方簽訂的合同內容和雙方代表的資格進行認真審查,然后出具國家公證機構的合法證明。一般按揭合同都會進行公證,那么按揭合同公證的效果到底有多強呢?對于這個問題很多人不清楚,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解答。
合同公證的作用
首先,合同公證并非訂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訂立的合同是否要進行公證,也要取決于合同當事人的申請。根據《民法通則》與《合同法》的一般性規定,合同的訂立,嚴格實行意思自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條: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也就是說,合同的訂市行為,在不違反法律與社會道德風尚的前提下,應當以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所達成的雙方合意為唯一要件.這就是所謂的義務自主,任何人都不得強加債務于他人。
那么,在合同行為中,公證的效力以及意義如何體現?
《合同法》第44條第一款規定了合同的生效條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可見生效的合同,必要依法成立,但是合法與否,是無法由當事人雙方的要約承諾行為決定的。
因此,公證活動在合同中的作用、意義和職責,就是通過審查,來確認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錯誤效力。維護社會穩定,提高司法效率。對社會整體來說,公證最本質的效力是社會公信力。
公證機構自身,具有明顯的行政性質與公示性質。因而,公證就是將合同的合法性公示于世,為公信力的發生提供依據;對當事人雙方以及司法活動來說,公證具有很高的證據效力,也為生效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度。
通過辦理公證,能夠規范、引導、監督當事人依法簽訂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詐編等違法行為,促使合同雙方積極履行合同,減少和避免合同糾紛,從而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抵押合同公證效力
1、合同公證并非訂立合同的必要形式,已訂立的合同是否要進行公證,取決于合同雙方當事人的申請。
2、合同法第4條規定: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合同法第44條規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4、合同公證在合同中的作用就是通過審查,來確認合法合同的法律效力,排除非法合同的錯誤效力。
5、公證最本質的效力是社會公信力,公證機構自身,具有明顯的行政性質與公示性質。
6、對當事人雙方來說,公證具有很高的證據效力,也為生效合同大大增加了效力保障度。
7、通過辦理合同公證,能夠規范、引導、監督當事人依法簽訂合同,有效防止合同詐編等違法行為,促使合同雙方積極履行合同,減少和避免合同糾紛,從而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