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抵押需要做不動產登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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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可是很多最開始簽訂抵押合同的朋友可能不知道具體的不動產抵押合同登記的程序,下面就讓律師365的小編為你解答。駁回登記申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申請人。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核準登記,并通知抵押當事人。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在辦理抵押合同登記時,要注意所抵押的不動產的權屬問題,因為有權屬糾紛的不動產是不能抵押登記的。那么不動產抵押合同登記基本程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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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動產是我們重要的資產,例如房產,即使自己居住,但是一旦涉及經濟利益就會成為不動產,那么,如果不動產抵押未登記效力怎樣,依據有關的法律規定如果不進行登記,那么抵押不動產就會存在諸多問題,因此效力的法律效力就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支撐,《物權法》第15條對合同效力與物權效力的區分作出原則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如果不動產抵押未登記效力怎樣,是依據有關的法律來進行規范。但未辦理登記并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那么如果不動產抵押未登記效力怎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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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所以,在抵押權未能設定時,不能否定有效成立的不動產抵押合同的效力。在實踐中,若對已經成立而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動產抵押合同一概認定其無效,那么抵押人違背抵押合同的約定則不構成違約,不發生違約責任。抵押人也應當履行合同的附隨義務。如當事人有證據證明符合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五十九條規定的情形,法院就不能輕率地認定不動產抵押合同不生效。實踐中有抵押人在不動產抵押合同簽訂后故意不辦理抵押登記的情形,法院如查證屬實,可依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五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判令抵押人承擔賠償責任。那么抵押登記是否決定不動產抵押合同的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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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即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為了表示能夠按期履行債務,借款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不動產作為擔保抵押給金融機構。最后抵押雙方持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完成抵押活動的全部法律手續。如果抵押物確屬抵押人合法擁有,并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應當請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認可的土地評估機構予以評估,并作出評估報告。那么不動產擔保抵押登記暫行辦法有哪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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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那么不動產抵押登記擔保期限是多久?。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合同糾紛、債權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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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因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或者其他可歸責于抵押人自身的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債權人請求抵押人在約定的擔保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是不得超過抵押權能夠設立時抵押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依據《民法典擔保編》的規定,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后未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債權人請求抵押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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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動產抵押登記在哪個部門不動產有多種,種類不同登記的部門也不同。債權債務法律法規《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房產抵押登記什么意思房地產抵押登記是抵押雙方當事人為使抵押成立而在房地產登記機構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的法定行為。當事人以其他財產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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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抵押房產需是借款人名下房產,如果是與第三人共有的,在抵押時必須出具共有人同意抵押聲明書;在提供的婚姻關系證明書中,有離婚情況的,需提交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如果是離婚后單身,需要提供離婚后未再婚證明;需要明確貸款用途,抵押消費貸款一般只能用于裝修、留學、就醫、婚慶、購買家庭大額耐用消費品(購車等)等消費項目。那么不動產擔保物抵押登記的程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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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下面,大家和小編一起來看看不動產抵押的生效要件有哪些吧?不動產抵押定義:其實就是把不動產當做抵押標的物來設立的一種抵押。還要了解一下《擔保法》和《物權法》對不動產抵押合同生效的一些規定。那么不動產抵押登記生效的要件。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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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地產交易在我國處于活躍狀態,一部分是剛性需求導致大量購房,另一部分是資金短缺,需要出售房屋抵押,我們的住房抵押貸款也可以理解為房地產抵押貸款,那么個人不動產抵押的登記程序是什么呢?駁回登記申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申請人。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核準登記,并通知抵押當事人。那么個人不動產抵押的登記程序是什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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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住房作為很多家庭的重要財產之一,受到很多人的關注,其使用、抵押、轉讓、銷售等情況都需要了解和認識,這樣我們在處理時就不會出現問題和糾紛,那么不動產抵押未經登記是否有效呢?以及房屋抵押貸款流程是怎樣的呢?房產抵押未辦理登記是沒有效力的。房屋抵押貸款流程房屋抵押貸款是指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那么不動產抵押未經登記是否有效以及房屋抵押貸款流程。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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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房產抵押反擔保不動產登記需要注意抵押的時間,房地產抵押權登記屬于房屋他項權利登記,房屋他項權利登記則是房屋權屬登記的一個種類。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規定:以共有的房地產抵押的,抵押人應當事先征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因而,建設部做出這一規定是必要的。只是在簽訂買房合同和辦理權屬登記時應當由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代理。但是,由于各種原因,有許多購房者在子女尚未成年時就要將房屋出賣或是進行抵押,無論是將房屋出賣還是抵押,都是對房屋所有權的處分,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為購買房屋,但無權隨意處理被監護人的房屋。登記機構并不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對此舉證。那么房產抵押反擔保不動產登記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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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借款人提供不動產抵押的,必須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否則不發生抵押物權的效力,更無法對抗第三人,從而承擔較大的風險。那么不動產抵押,未辦理抵押登記的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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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擔保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說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擔保法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一項對于不動產抵押擔保合同生效要件規定為“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就屬于物權法第十五條規定的“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情形,二者并不發生法律沖突。那么未抵押登記不動產擔保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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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不動產抵押,是指以不動產為抵押標的物而設立的抵押。不動產抵押的合同效力讀者韓先生問:一個朋友欠我50萬元,把房子抵押給了我,我們簽了一份書面的抵押合同。韓先生和債務人只是簽訂了書面的抵押合同,沒有辦理登記,所以抵押合同并未生效。不動產抵押是為擔保債務的償還而設立的,其從屬性是明顯的。不動產抵押合同從屬于主合同,即抵押合同的發生和存在必須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此,不動產抵押人承擔責任具有樸充性,如果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則不發生抵押人承擔責任的問題。不動產抵押均不轉移占有,抵押人對抵押財產仍能繼續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那么不動產抵押合同不登記無效(附合同范本)。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債權債務、合同糾紛、民間借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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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長達三年多的訴訟,終于雙方達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預約,一大早陪當事人一起來辦理離婚登記申請,希望未來一個月一切順利
離婚協議中約定將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贈與未成年子女,離婚后一方在贈與房產變更登記之前是否有權予以撤銷?
夫妻登記結婚前舉辦婚禮所負債務(婚禮籌備金),不同于家庭生活開支,除非雙方有共擔之合意,否則不作為共同債務處理。但購置結婚用品用于婚后共同生活使用的,應認定為共同債務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虧71萬!法院:屬于重大過錯,應賠償妻子!原告曹某與被告范某結婚后共同購買了一套房屋,后經雙方協商將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經曹某同意將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結果虧損了70余萬元。曹某得知后將范某訴至法院,請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審法院均認為,范某的行為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重大過錯,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支持了曹某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官網披露的判決書顯示,曹某與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記結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購得房屋,房屋登記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與劉某簽訂《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將涉案房屋以228萬元價格出售。 房款支付細節如下: 房屋首付款為46萬元,其中劉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銀行賬戶轉賬41萬元,其余5萬元轉至曹某賬戶; 2021年3月12日,劉某向范某銀行賬戶轉入31萬元; 2021年3月23日,劉某再向該賬戶轉入房款90萬元; 2021年4月8日,劉某又向該賬戶轉入房款60萬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劉某向范某名下賬戶轉款1萬元。 拿到這筆錢后,范某聲稱給曹某房款共計33.29萬元,其余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債務,炒股,支付女兒生活費及日常消費支出等,現房款已無剩余。其中,雙方將首付款44.7萬元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萬元在曹某賬戶內。而房款150萬元,范某則未經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資金賬號轉賬89萬元,而后再次轉賬55萬元。 但是,經過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從股票資金賬號轉出73萬元,共計虧損71.12萬元。范某稱剩余房款另用于償還信用卡41.17萬元,償還多名親屬共計30萬元,范某還稱借款用于償還銀行貸款及債務、炒股及家庭生活。 為證明房款和債務分配約定以及范某揮霍、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等主張,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產分配協議》約定:女方占房產三分之二,男方占房產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與曹某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范某長期不顧曹某反對炒股,且炒股未經過曹某同意。范某則辯稱炒股為正常投資,系為改善家庭生活條件,并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 案件經法院審理,一審、二審法院認為,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故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決范某給付曹某88.9萬元。 北京高院經審理后認為,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經審查認為:夫妻雙方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分權,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處分重大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與另一方協商一致。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本案中,范某與曹某經協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獲得房款228萬元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在處分房款時亦應當友好協商。但范某未將所獲得房款150萬元的事實告知曹某,并未經曹某同意擅自處分該房款,且不顧曹某的多次反對仍進行大額炒股投資,將144萬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資并虧損了70余萬元,屬于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權。 一、二審法院支持曹某請求婚內分割售房款的訴訟請求,判令范某給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實和法律依據。綜上,一、二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亦無不當。范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的情形。 案號:(2023)京民申1855號 裁判時間: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