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應如何保障勞動安全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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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要及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ldquo,勞動者在離職時未獲得離職證明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或直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原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用人單位開具的離職證明違反前述法律規定或與事實不符的,勞動者均可以要求原用人單位重新開具,離職證明是證明勞動者已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可以自主擇業的重要書面證明,為充分保障勞動者的擇業就業權利,法律對原用人單位開具離職證明的期限做出明確規定,及時且不附加條件地為勞動者開具離職證明是原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履行上述義務。
擅長:婚姻家庭、房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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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監察,是指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的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的行政執法活動,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權益爭議時,他們可以選擇將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進行處理,勞動監察一般會監察如下幾個方面:1、勞動合同訂立的情況:未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齊備、試用期約定違法、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違法擔保、扣押或收取財務、未依法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未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法建立職工名冊等。
擅長:債權債務、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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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理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勞動關系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六款第(二)項規定:國有企業與下崗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后,應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及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的證明材料,并抄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符合條件的人員可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或按規定申領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那么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應出具什么證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房產糾紛、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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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記者從海口市人社局獲悉,海口市正式公布了《海口市人事勞動保障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量化標準表》,對眾多勞動者所格外關注的“用人單位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等違法行為做出了具體規定。”勞動者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計算所在單位是否存在非法延時行為及其嚴重程度,可向海口市勞動保障監察部門進行投訴。那么海口新規:用人單位故意延長勞動時間將吃罰單。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建設工程、債權債務、合同糾紛、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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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違反這兩個原則的,則應當屬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事實上,從《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不難看出,法律對三期女職工的解雇保護是不具體區分系何種原因導致的懷孕,是否違反國家的計劃生育政策也在所不問,因此,只要有懷孕和生育的事實,用人單位就不能以此為由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兩個概念,女職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辦理了結婚登記并取得了準生證等相關法律手續,就不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應享有全部相關的勞動保護待遇。那么女職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單位能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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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應當依法承擔的經濟賠償 違反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是指依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中違反勞動合同的一方承擔賠償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責任。按照《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應當依法承擔的經濟賠償主要有: 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及勞動合同的約定,在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保障最低工資等方面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除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勞動者外,還應加付勞動者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那么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應當依法承擔的經濟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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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五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試行辦法》第二十五條也規定,“ 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定勞動關系。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因此本案王某在不能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的情況下,只有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確認,勞動行政部門才能作出是否屬于工傷的認定。那么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只能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認。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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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總之,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時,應首先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可以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首先,當職工與用人單位出現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時,首先應該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解決,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如何處理工傷是指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過程中,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人身傷害、疾病或者其他不幸事件,然而,在現實生活中,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常常會因為工傷待遇方面發生爭議,一旦職工發生了工傷,他們享有合法的權利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合理的待遇和保障,最后,作為職工,我們應該注重自身的安全和健康,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工傷的發生。
擅長:物業費糾紛、供暖費用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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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網友提問,勞動者在求職過程中,如果發生用人單位因其攜帶乙肝病毒而被拒絕招用時,應如何維護自身權益?另外,如果勞動者因為攜帶乙肝病毒而被解除了勞動合同,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由于用人單位的歧視行為,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動者可以依據有關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劉丹華指出,如果用人單位除了法律法規規定的工作之外,強行要求檢查乙肝血清學指標,也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勞動保障部門查實后,將根據《關于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就業權利的意見》的精神要求用人單位糾正。那么勞動保障部:勞動者攜帶乙肝病毒被解合同可申訴。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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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試用期內,如果勞動者要提前離開,那么就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這是規定在勞動法中的一項重要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在提前30日以內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要提前離職,在試用期內,就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未依照規定通知用人單位的,應當向用人單位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補償,也就是說,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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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用人單位是否需向勞動者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不適用本條例第二十條的規定。那么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用人單位是否需向勞動者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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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在10多年的工作中,公司一直沒有和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沒為她繳納過任何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應該依法為當事人辦理相應的社會保險。至于上面所說的產假期間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是否合法,《勞動法》第29條有明確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用人單位不能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所以,當事人所在的用人單位的做法是不正確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反映或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那么事實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能夠享受勞動保障權利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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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凡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都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此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梁女士遇到的情況,應當及時到當地勞動部門尋求幫助,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劉女士的情況,顯然可以向單位申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那么勞動權益保障五問。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擅長:合同糾紛、債權債務、建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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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最低工資規定》已于2003年12月30日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第7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各級工會組織依法對本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發現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違反本規定的,有權要求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理。第八條 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 并將擬訂的方案報送勞動保障部。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在發布后10日內將最低工資標準報勞動保障部。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布后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那么最低工資規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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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指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設立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其職能范圍為: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市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辦法,依法對社會保險及金的管理、支付和投資運營進行監督檢查,受理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的投訴舉報,組織查處重大案件,3、無論是人社局主動處理還是通過行政強制力(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手段讓人社局被動處理,人社局均應該協調社保經辦機構和稅務局對企業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并依法征繳保費,這里勞動者只需要配合上述部門提供相關材料即可,社保經辦機構,指各市轄區的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心分中心,實行社會保險登記屬地管轄,其職能范圍包括核定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其他的職能就不說了,對本文來說沒有用),1、企業發生違法行為后,勞動者持舉報信和相關證據材料到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進行投訴舉報,該部門在受理時出具接收證明文件(如不出可以以郵寄送達的方式舉報),社會保險征繳機構,指各市轄區的稅務局,同樣實行屬地化管理,其職能范圍就包括社會保險費的征繳,在勞動者就業過程中,用人單位延遲繳費,甚至不繳或少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比比皆是,很多勞動者并不知道這其實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或者雖然知道但為了保住工作或者不知道怎么主張自己的權益而放棄維權,還有些勞動者維權主張的主體和程序錯誤而得不到公正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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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外債不斷,嚴重影響了夫妻感情及正常生活。在元甲律師的幫助下,女方與男方達成調解,孩子、房子、車子歸女方,保障母子的正常生活。男方、女方各自名下債務歸各自償還,減少女方后顧之憂。
兄弟姐妹多人因北京地區拆遷房和補償款產生分家析產糾紛,經過在庭審中全力爭取,我方勝訴,獲得房產和補償款合計價值上百萬!只有委托專業的律師,結果才會更有保障!
【天用案例】甲方為央企,不敢“得罪”如何要回240萬租賃費?天用律師認為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問題是最佳方案!為了增加談判的籌碼,也為了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天用律師申請了財產保全,保全成功后,對方公司態度強硬的態度立馬轉變,主動服軟與我方當事人聯系,希望協商解決。 天用律師和對方公司項目負責人溝通聯系,并在談判過程中鎖定相應證據,最終在開庭當日順利達成和解協議!法院出具調解書,建工集團分期向興盛公司支付240余萬元租賃費,并由建工集團承擔案件受理費和保全費!
代駕司機駕車撞人,誰來擔責?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馬某赴宴飲酒后欲回家,因是開車來的,其便登陸某科技公司運營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駕”板塊發出訂單,過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駕員趙某接單并趕來,按照訂單路線送馬某回家。 不料,車輛剛行駛到通州區某路段時,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橫過道路,趙某剎車不及將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車輛損壞,胡某等三人均受傷。 事故經交管部門認定,趙某為全部責任,胡某等三人均為無責任。胡某傷情經過鑒定為輕度智能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極重度受限符合七級傷殘;右上肢肌力IV級符合八級傷殘;開顱術后符合十級傷殘(綜合賠償指數50%)。 事發后胡某找到車輛使用人馬某、代駕員趙某、出行小程序的運營方某科技公司、代駕平臺的服務提供方亦即趙某的雇傭單位某人力公司、車輛三者險的保險公司協商賠償問題,但未達成一致意見,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趙某、馬某、某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各項損失1187976.1元。 庭審中,某科技公司辯稱自己僅是代駕交易平臺的經營者,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信息服務,勞務公司為代駕服務提供方,根據相關規定對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和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作出了明確的區分和規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經營者,答辯人僅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并非適格被告,亦非侵權人,不承擔責任。 某保險公司辯稱愿意在保險限額內賠償,但是本次事故傷者較多,共用保險限額。某人力公司辯稱先由保險公司理賠,司機趙某系職務行為,針對超出保險范圍外,應由司機趙某承擔的賠償責任答辯人愿意承擔。趙某、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處理。 法院審理 本案審理過程中,雙方對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險和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賠償金額并無異議,但是對于誰是超出保險理賠限額之外的賠償責任主體、作為第三方交易平臺的經營者某科技公司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存在爭議。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為平臺內代駕服務的提供方應當承擔服務提供者的民事責任,另一方面作為代駕司機趙某的雇傭單位,亦應當承擔雇主責任。而關于某科技公司的責任認定,其作為某出行交易平臺中為用戶和服務方提供代駕信息服務的主體,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發布等服務,具有對平臺內經營者資質進行審核的義務,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代駕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情況下需要與某人力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駕司機趙某所持駕駛證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強制性規定的不宜駕駛情況,代駕司機于事故發生之前亦處于平穩駕駛環境,故無證據證明某科技公司未盡到審核義務,某科技公司也無法預知事故的發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擔法律責任。 綜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損失,應由趙某的用人單位也即平臺內代駕服務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賠償。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車輛保險公司應當對原告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最終,通州法院判決原告保險限額之外的合理損失費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擔,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做出后,原被告雙方均未提起上訴。本案現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