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仲裁和勞動監察有哪些區別

導讀:
勞動監察,是指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的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的行政執法活動,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權益爭議時,他們可以選擇將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進行處理,勞動監察一般會監察如下幾個方面:1、勞動合同訂立的情況:未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齊備、試用期約定違法、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違法擔保、扣押或收取財務、未依法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未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法建立職工名冊等。
什么是勞動監察?
勞動監察,是指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對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的遵守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的行政執法活動。勞動監察就是勞動部門對企業違法違規用工行為的監督檢查,并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的行為。
勞動監察會監察什么?
勞動監察一般會監察如下幾個方面:
1、勞動合同訂立的情況:未依法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齊備、試用期約定違法、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違法擔保、扣押或收取財務、未依法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未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法建立職工名冊等。
2、用人單位招工、用工、退工的情況:規章制度內容違法、規章制度制定、修改程序違法,非法招用童工、未依法安排產假、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勞動派遣業務、未遵守勞務派遣規定等。
3、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未及時足額支付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未依法支付加班工資等。
4、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未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騙取社會保險待遇。
5、繳納小企業欠薪保障費的情況;
6、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執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情況: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提供虛假就業信息。
勞動爭議仲裁是一種通過仲裁機構解決勞動糾紛的程序。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權益爭議時,他們可以選擇將爭議提交給仲裁機構進行處理。在中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負責處理此類爭議的機構。
勞動爭議仲裁所涉及的當事人可以免除律師費用,這對于一些無法承擔高昂律師費用的勞動者來說是一項重要的保障。仲裁程序相對簡化的特點也使得其成本相對較低。
相比之下,勞動監察則是一種監督和維護勞動法律規定的制度。勞動監察主要由勞動監察機構負責實施,旨在確保用人單位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仲裁和勞動監察到底哪個更管用,哪個更好申請?首先這二者的關系就好像是金鐘罩和平山,具體選擇哪個要看你想達到什么樣的目的。
兩個部門都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管轄的,擁有不同的管理職能。勞動仲裁是準司法行為,相當于法院,凡是勞動爭議都是勞動仲裁前置,沒有經過勞動仲裁是不能夠直接到法院起訴的。
有勞動仲裁經驗的員工知道,其實勞動仲裁庭審內部的布局跟法院的布局都是一樣的。如果有欠發工資、相關經濟補償,例如加班贊、銷售提成、年假工資等都是到勞動仲裁部門更合適。而勞動監察就相當于一個行政部門跟咱們平時遇到的稅務局,公安局土地局其實都是一樣的。
在接到勞動者投訴用人單位沒有發工資或者沒有履行勞動合同法的程序,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改正。對企業的違法行為可以進行上門檢查、約談,委托會計事務所進行審計,并擁有責令整改和行政處罰權。當勞動監察部門要求公司整改,但公司仍然拖欠工資不給,甚至惡意轉移財產的公司的有關責任人將會構成拒不支付勞動投酬罪,而被移送公安機關。
總結一下,勞動監察偏向行政性質多一點,而勞動仲裁偏向司法性質多一點。




